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5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5
信息名称
元阳县审计局职责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向中共元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县统筹力度,强化与上级审计机关、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法规科

3.财政审计科

4.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

5.社会保障审计科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7.电子数据审计科

8.经济责任审计科

9.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办公地址元阳县南沙镇田路(南沙镇政府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5780233

单位法人:曹志国

办公室主任:李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