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5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5
信息名称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责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三)指导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五)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七)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负责县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县属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十四)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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