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元阳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监管日常执法主体责任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7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元阳县非煤矿山领域得到全面落实,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号)规定,对由县级监管的12座露天矿山安全监管日常执法主体责任进行了划分,现予以公告。在下一年公示前,相关责任人发生调整变动,由接替人承担此职责。

 

附件:2024年度红河州元阳县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监管日常执法主体责任清单

 

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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