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支持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元政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材料进行了审核。户籍地为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18个行政村82个村小组的农业户口补助30000元,核心区以外农业户口补助20000元。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公示时间为7天。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73-5646003。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