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6-29 字体:[]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三)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

2.投资100万元,完成黄茅岭入村道路1000平方米的硬化工程。

3.完成戈它、普龙寨危房改造建设200户。

4.完成投资105万元,完成明子山、管理所、银子洞、中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5. 投资50万元,完成大型综合市场建设

二、.产业转型升级 

1.投资50万元,集中连片种植柑橘1000亩。

2.完成投资30万元,建成大棚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一个。

3.完成投资100万元,新建1个养殖1000只羊的养羊示范点。

4.完成投资200万元,新建1个养100头牛的养牛示范点。

三、.生态文明建设

1.完成2016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5646亩。

2.完成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2.62万亩。

3.完成2016年退耕还林2058亩。

4.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0台。

5.完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方案,配备垃圾桶30个。

6.拆除集镇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乡党委、政府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设置6个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调查分析全乡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全乡产业发展思路;负责研究制定全乡各项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各项产业发展工作;承办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3.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2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129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5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三公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公安司法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6.教育(类)支出3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党校人员经费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6%,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人员经费与日常经费的支出。

8.科学技术(类)支出1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人员经费与日常经费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与日常经费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经费与日常经费的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人员经费与日常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预算的5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47.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6万元,下降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7万元,占65.14%;公务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占3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保障扶贫、会议出差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省、州、县公务接待和乡镇上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黄茅岭乡人民资产总额27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3万元,固定资产3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76

2443

333

260

51

 

2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黄茅岭乡政府2017年度政府实际采购金额318.17万元,其中:货物26.37万元,工程291.8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元阳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元阳县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86.79万元,执行数为144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8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府、各站所、各村委会人员经费得以保障。二是保证政府、各站所、各村委会正常运行。三是我乡产业、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等各项社会事务稳步推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黄茅岭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