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新城乡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三农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乡共确定了39项重点工作,其中:5项基础设施(即:固定资产投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元蔓高速公路相关建设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项产业培植(即:甘蔗种植、板蓝根种植、新建新城生猪养殖小区)、3项招商引资工作(即:招商引资、桔子种植、香蕉示范基地)、6项脱贫攻坚工作(即:贫困村脱贫摘帽、制定脱贫发展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驻村工作、信息报送)、1项改革开放工作(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6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即:创建省级生态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申报立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完成东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年度整治任务)、3项社会事业建设(即:卫计工作、教育事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战工作)、3项社会稳定工作(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安全生产)、6项基层组织(即:学习型班子建设、换届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业致富贷款、股份合作经济、村活动场所建设)、3项作风纪律(即:纪律情况、作风情况、廉政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11个独立编制数机构数(其中行政4个,事业7个),分别是:
1.乡党委、政府设置的4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的7个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站、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年度收入合计151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4.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9.20万元,占总收入的88.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5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62.41万元,增幅77.77%,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末增加年末绩效奖励,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增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部门年度支出合计107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99万元,占总支出的85.35%;项目支出157万元,占总支出的14.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末增加年末绩效奖励,政府性基金支出也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未从收支科目列支,厉行节约推进有效。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万,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7万,用于土地出让相关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主要用于建设农村活动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新城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5%。与上年对比减少67.37万元,减幅7.9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未从收支科目列支,厉行节约推进有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5%。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例如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公安司法人员的补贴和维稳经费。
3.教育支出(类)支出1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党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体育(类)支出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1%。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16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3%。主要用于农服中心、林业站、水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9.国土气象(类)支出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国土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10.其他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1.87%。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新城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完成预算的8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77.6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推进有效。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7万元,增长1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8万元,增长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9.6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扶贫工作开展,下乡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占46.4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53.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展日常工作,接待来乡考察、调研和招商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新城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27万,减幅42.88%。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未从收支科目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用于日常办公所需耗材,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会议培训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新城乡资产总额338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7.28万元,固定资产41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0.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在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387.43
|
2977.28
|
410.15
|
270.53
|
20
|
|
119.61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万,全部为货物采购。
主要包括办公座椅,空调,打印机,电脑等等。
编制单位: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
预算
|
|
合计
|
一般公共
预算
|
栏次
|
1
|
2
|
3
|
7
|
8
|
9
|
合计
|
1
|
75.84
|
75.84
|
75.84
|
73.4
|
73.4
|
73.4
|
货物
|
2
|
75.84
|
75.84
|
75.84
|
73.4
|
73.4
|
73.4
|
工程
|
3
|
|
|
|
|
|
|
服务
|
4
|
|
|
|
|
|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目标申报加大覆盖
2017年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列入申报,其中基本支出915万元,项目支出15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8万元。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上尽量覆盖,支出的同时兼顾时效性,行成“花钱问效”的常态机制。
2.绩效跟踪方面
推进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每月上报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定期上报盘活存量资金情况,达到资金使用情况事实跟踪。同时针对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将动态跟踪和定期跟踪相结合,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优化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3.绩效评价方面
重点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以及对以前年度经常性项目评价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达到一项目一评价,反映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上新城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