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2)负责组织本县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3)负责本县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4)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5)监督检查本县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6)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县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县地税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7)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8)管理本县地税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责全县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9)负责本县地税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10)负责本县地税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共设有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税政股、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股、法规股、规费股、科技信息股、税政股;一个稽查局;4个基层分局;3个基层税务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7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89万元,占总收入的89.33%;其他收入136.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67%。与上年收入数1208.78万元增加66.12万元,同比增长5.5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9.18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项目经费)的减少和其他税收事务支出的减少。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1.6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增加44.9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各项收入的增加。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71万元。5.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30.28万元,下降48.92%,主要是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部门工作经费投入下降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75万元,占总支出的85.71%;项目支出196.91万元,占总支出的14.29%。与上年支出数1167.82万元增加209.84万元,同比增长17.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34.5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及其他税收事务支出的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1.6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增加44.9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各项支出的增加。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71万元。5.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6.20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税收事务支出费用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地方税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75万元。与上年数1057.10万元增加123.65万元增长1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3.3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6.63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增加44.9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部份的增加。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91万元,比上年数110.71万元增加86.2万元,增长77.86%,主要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2.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26.81万元。3.其他税收事务支出90.10万元。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91.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26.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8.54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经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用省局另文下达经费(以奖代补、社保征收等)列支了“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5万元,下降4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1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因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组织税收征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5万元,与上年数102.39万元增加36.46万元,增长35.6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增加及公务用车改革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税收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阳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203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5万元,固定资产2004.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作0万元,无形资产1.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7.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万元;出租房屋716.7平方米,账面原值64.2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4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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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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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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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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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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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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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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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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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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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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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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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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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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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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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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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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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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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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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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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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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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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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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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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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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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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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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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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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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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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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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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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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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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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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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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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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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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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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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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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94万元。其中:一、空调设备采购金额17.4万元;二、电脑类办公设备采购金额2.36万元;三、办公楼及附属楼建筑物大型修缮金额64.40万元,四、其他类设备采购金额9.78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