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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 财政决算报告(关于元阳县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 元阳县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 2019年元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附件2)
四、 2019年元阳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3)
五、 2019年元阳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 2019年元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 2019年元阳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 2019年元阳县财政局决算公开空表说明(附件7)
九、 元阳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8)
关于元阳县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元阳县财政局局长 郭力生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作元阳县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7,266万元,同比增长6%,增收2,113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11万元,为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21,900万元的100.5%,同比增长3.8%,增收805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742万元,同比增长5.2%,增收584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606万元,同比增长25%,增收520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907万元,同比增长9%,增收7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197万元,同比增长0.7%,增收8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814万元,同比增长7.2%,增收723万元。部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分税种情况
(1)增值税(50%部分),累计完成6,534万元,同比下降2.4%,减收165万元。其中:一般增值税征收3,36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97万元。主要是(含上划部分):①云南电网元阳供电局增值税收入1,237万元,同比增收420万元;②红河广源水电有限公司增值税收入364万元,同比减收445万元;③红河广源马堵山水电开发公司增值税收入632万元,同比减收700万元;④元阳县华西黄金有限公司增值税收入122万元,同比减收229万元;⑤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增值税收入322万元,同比减收267万元;⑥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增值税收入647万元,同比减收185万元;⑦鑫联环保增值税收入1,854万元,同比增收1,621万元;⑧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收入152万元,上年无同期数。
改征增值税(50%部分),累计完成3,175万元,同比下降7.6%,减收261万元。建筑服务业增值税收入占改征增值税总收入的70.1%。其中(含上划部分):①建筑服务业增值税收入4,721万元,同比增收293万元;②销售不动产业增值税收入769万元,同比减收963万元;③金融业增值税收入387万元,同比减收10万元;④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收入142万元,同比减收43万元;⑤现代服务业收入476万元,同比增收90万元。
(2)企业所得税(8%部分),累计收入512万元,同比增长41.4%,增收150万元。其中(含上划部分): ①红河州烟草公司元阳营销部(元阳1.94%)收入1,080万元, 同比增收75万元;②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入1,218万元, 同比增收55万元;③元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收入1,797万元,同比增收582万元;④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收入386万元,同比增收49万元;⑤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收入444万元,上年无同期数;⑥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入109万元,同比增收106万元。
(3)个人所得税(8%部分),累计收入155万元,同比下降24.8%,减收51万元。其中(含上划部分):①工资薪金所得征收1,064万元,同比减收765万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而且从2019年1月1日起新增个人所得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②其他生产、经营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征收871万元,同比增收131万元。
(4)资源税,累计收入468万元,同比增长13.3%,增收55万元。其中(含上划部分):元阳县华西黄金有限公司征收429万元,同比减收19万元;元阳县山鼎矿业有限公司缴纳27万元,上年无同期数。
(5)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收入464万元,同比下降5.7%,减收28万元。主要是随着主体税种增值税的减收而减收。
(6)房产税,累计收入251万元,同比下降7.4%,减收20万元。
(7)印花税,累计收入177万元,同比下降12.4%,减收25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收入182万元,同比增长1.7%,增收3万元。主要是元阳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缴纳57万元,上年无同期数。
(9)土地增值税,累计收入680万元,同比下降25.7%,减收235万元。主要是本年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量大幅下降,影响此税种收入。
(10)车船税,累计收入325万元,同比增长25.5%,增收66万元。主要是代收代缴征收,本年车辆交易量比上年同期数多,此税种相应增收。
(11)耕地占用税,累计收入664万元,上年无同期数。
(12)契税,累计收入758万元,同比下降31.6%,减收350万元。一是增量房征收税款366万元,同比减收463万元;二是存量房征收税款284万元,同比增收120万元;三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税款79万元,同比增收28万元;(主要是2018年哈尼梯田小镇24户住户缴纳契税206万元,元阳县南沙镇槟榔风情园18户缴纳税款89万元,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水岸郦城二期19户缴纳税款22万元,本年无入库数)。
(13)环境保护税,累计收入27万元,同比增长2倍,增收18万元。
2.非税收入,分项项目情况:
(1)专项收入,累计收入684万元,同比下降33.2%,减收340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37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11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80万元。减收主要原因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比减收287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累计收入1,393万元,同比增长28.3%,增收307万元。其中: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8万元,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556万元(其中保育费收入480万元),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50万元,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8万元。
(3)罚没收入,累计收入898万元,同比增长35.6%,增收236万元。其中:一般罚没收入589万元(其中:公安罚没收入496万元,市场监管罚没收入56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310万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累计收入3,358万元,同比下降15.3%,减收606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514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486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05万元(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租赁费88万元、上新城元绿公路项目建搅拌站租地费60万元;住建局82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55万元(哈尼小镇售房款679万元、住建局376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4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40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85万元(其中:住建局141万元,民政局21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145万元,及学校等其他377万元)。
(5)捐赠收入,累计收入4,308万元,同比增长31%,增收1,020万元。其中:教育局296万元,民政局269万元,扶贫办2,970万元,扶贫办社会帮扶资金498万元、税务局131万及乡镇143万元等。
(6)其他收入,累计收入173万元,同比增长158.2%,增收106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0,058万元,同比增长15.2%,增支51,421万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为21,900万元,决算数为22,011万元,决算数比调整数增长0.5%,增收111万元,主要是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缴664万元,收入超预期完成;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为395,458万元,决算数为390,058万元,决算数比调整数下降1.4%,减支5,400万元,主要是年终压缩部分支出,列为2020年度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70万元,同比增长85.1%,增收2,60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901万元,同比增长31.5%,增支1,894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总收入73,035万元,同比增长4.1%,增收2,869万元;本年总支出60,587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支7,439万元。全县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12,448万元,滚存结余78,1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13万元,同比增长9.8倍,增收1,46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支出1,613万元,同比增长9.8倍,增支1,463万元。
(六)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全县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3,035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8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劵转贷收入9,98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21万元,调入资金1,7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91万元,收入总计408,495万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0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50万元,地方政府债劵还本支出3,7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1万元,年终结转8,475万元,支出总计408,495万元。待州级决算正式批复时,如有变动,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
2.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6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49万元,收入总计10,2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90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本年结余290万元,支出总计10,298万元。待州级决算正式批复时,如有变动,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
3.社保基金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总收入73,035万元,同比增长4.1%,增收2,869万元;本年总支出60,587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支7,439万元。全县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12,448万元,滚存结余78,100万元。
4.国有资本金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13万元,同比增长9.8倍,增收1,46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支出1,613万元,同比增长9.8倍,增支1,463万元。年终无结余。
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结余49万元。已安排用于2019年城乡社区支出,无结余资金。
三、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9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365,85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2,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0,861万元,以上资金全额安排到当年支出。
四、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偿还情况
(一)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元阳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5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530万元,专项债务5,000万元。
限额内政府性债务余额60,7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5,756万元,专项债务5,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情况
哈尼梯田核心区十五个传统村落改造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32,000万元,到位资金20,502万元,已使用资金20,502万元,已偿还本金3,000万元,现欠本金17,50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78,800万元,到位资金20,000万元,已偿还本金10,806.27万元,现欠本金9,193.73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政府购买服务67,000万元,到位资金31,600万元,已使用资金31,600万元,已偿还本金850万元,现欠本金30,750万元。
五、2020年财政工作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六稳”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兜牢“三保”底线,努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控制债务风险,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确保全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实现收支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抓实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生产、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部资金,培育新兴产业,打牢财政增收基础。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好收入征管分析工作,分析收入情况,研判收入预期,由注重事后分析转向事前预测、事后分析并重,按月预测财政收入。认真分解细化月度财政收入任务,加强收入调度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征管水平。加强综合治税,全面摸排掌握税源信息,夯实征管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质量上来;三是统筹安排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民生支出,统筹安排好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突出支持重点,把“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明晰部门支出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措施,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制定年度化债方案,明确目标。采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偿还来源,盘活存量资金的方法,根据我县地方财力状况,合理制定偿还计划,化解债务风险,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存量债务置换以及债务延期工作,错开债务还款高峰,缓解债务压力,严控债务风险;二是新增债券举借适度。控制新增债券年度举借规模,避免增加风险;三是加强债务监管,严格控制增量。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
(三)继续整合资金,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制定资金安排计划,确定全年脱贫攻坚资金支持目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继续执行“两书一表”制度和财政监督检查“四套管理指导办法”,对财政涉农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考评和跟踪审计。按照中央和省、州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
(四)深化财政改革,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回收统筹力度,集中财力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着力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实现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衔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不断完善“公务卡”制度;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指导,实现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有序执行;依托财政平台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大对信息资源的利用,为财政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科学合理确定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进行预算绩效考评,确保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如期完成;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领域。将群众关注、资金量大、影响广泛的重大重点民生和强化扶持项目作为评价重点,完善财政部门重点评价与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三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效益情况进行跟踪与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
(六)全面提升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财政干部在新时代、新环境中把握方向的能力。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历层次和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促进财政干部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大幅提升。三是加强廉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资金分配环节的监督,确保财政工作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挑战与机遇并存,新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认真听取县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统筹兼顾中突出工作重点,以优良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20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监督索引号532528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