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单位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队伍建设。
10.负责领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
1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2.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法治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内设9个股所级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应急突处指挥中心、科技信息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内设2个事业机构:元阳县公证处及元阳县振元律师事务所。元阳县司法局设14个驻各乡镇的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县委派出协调议事机构一个: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调研、起草、编制法治元阳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规划和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筹备召开依法治县第三次会议,持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2.坚持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
3.加强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刑罚一体化建设,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加强日常排查走访。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力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以上,帮教达95%以上。
4.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改革,积极争取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运转。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线上线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集主责主业,履职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81,955.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81,955.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16,763.66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81,955.74元,其中:本年收入6,981,955.7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81,955.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6,763.66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81,955.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81,955.74元,其中:基本支出6,781,955.74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16,763.66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增长5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将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和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81,955.74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444,0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5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支出。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5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支出。
204065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646,40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068.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848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0.0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2,536.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0,140.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554.3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2,990.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81,955.74元,其中:基本支出6,781,955.74元,项目支出200,000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6,340,307.74元(其中:基本支出6,340,307.74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8,663.66元,下降13.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465,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128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519,016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016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支出376,374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74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296,1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6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61,068.48元(其中:基本支出661,068.48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676.76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76.76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6,894.42元(其中:基本支出46,894.4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32,990.08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90.08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3,8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00元,增长8.7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经费增加了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和法律援助经费。
30201办公费支出5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5水费支出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支出2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1差旅费支出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30216培训费支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30218专用材料费支出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30226劳务费支出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7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4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27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5,40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4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0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分析:正常调整遗属补助。
30305生活补助支出7,848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时,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5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00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695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特别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控制减少大型会议、大型活动、聚餐等等,大大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000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500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00元,下降5%。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2辆。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大大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8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000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分析: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开支。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阳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2,415,479.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69.4元,固定资产12,306,909.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62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五)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要求,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