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4 字体:[]

红财非税发〔20226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