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财政局2020年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29 字体:[]

根据红河州审计局《关于审计2020年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事项的通知》(红审通202012号)文件要求,为将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2020年减税降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关于降费的政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元阳县财政局降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降费政策不走偏、不走样、不变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创新方式,狠抓落实。做好排查,补齐短板,狠抓落实。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元阳县共执行降费政策6项(自然资源局1项,不动产登记费,降费金额0.48万元;住建局2项,防控地下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降费金额15.89万元;公安部门3项,证照费、摩托车耗材工本费、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降费金额16.41万元),累计降费金额32.78元,其中,2019年执行降费政策4项,降费金额17.77万元,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降费文件政策2项,降费金额15.01万元。

(三)把握重点,认真自查。按照自查自纠工作通知,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针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围绕2020年以来部门(单位)及其主管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收费情况,特别是中央、省、州制定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职能部门收费项目取消后是否把取消的收费转交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收取或是变相收取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在减税降费工作中的牵头职责,对外要加强与税务、发改、工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的统一性,政策理解的高度契合,规范减税降费核算统计口径,及时掌握各部门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对内要加强科室之间的高度融合,同心协力确保减税降低政策落地

(二)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知晓度。财税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组织培训座谈,向纳税人纳费人讲解政策,确保企业了解改革措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部门、协会、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扩大政策效应。

(三)加大督查调研力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措施,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落地,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主动对接审计、督查、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汇报,如实反映减税降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切实开展对下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元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