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元阳县年产10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2-0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编:662400

项目名称

元阳县年产100m³商品混凝土

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元阳县南沙镇赛刀村委会龙母大寨

建设  单位

元阳瑞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新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原料堆场及其他辅助设施,设置2HZS180C10C商品混凝土智能搅拌站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建筑材料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过程中施工扬尘,运输汽车路面扬尘等。这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具有短暂性和临时性。根据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北京市建筑工地扬尘的监测结果,施工现场近地面的粉尘浓度为0.512mg/m3,空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小,且程度较轻。但大风季节,颗粒物将随风飘散,对施工场地附近环境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利用围墙或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工地出入口应尽量设于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确保不对周围居民及工作人员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风速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室内装修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严密,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不得污染道路;

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

运输车辆及机械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

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施工期粉尘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过程中施工废水。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因子为SS。项目区设置11.5m3临时收集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来自施工过程的设备运行噪声如钻孔机、电锯等,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主要靠人力施工,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备使用频率低,施工单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作业。

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

施工机械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能避免地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可将施工各阶段的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而且项目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大气

筒仓粉尘每个筒仓上方各自带1套袋式除尘器+呼吸孔排放口搅拌粉尘采用封闭搅拌,搅拌机上部呼吸口处设置简易布袋除尘设施车辆扬尘采取场地、道路硬化皮带输送过程粉尘采用封闭廊道(设置为封闭、独立的输送廊道)输送原料堆场卸料无组织粉尘设置在封闭原料堆场内,根据需要进行喷雾降尘,原料堆场内+设置降尘喷头,厂房进出口设置炮雾机喷雾降尘配料仓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厂房,厂房内设置喷雾除尘系统,皮带输送封闭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

2、废水

雨污分流系统,厂区低洼处设置雨水收集池,容积为60m3,雨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水泥运输罐车清洗废水均进入级沉淀池(12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

项目采用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

4、固废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定期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雨水收集池和沉淀池底泥、袋式除尘器收尘灰、试验废料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固废综合处置率100%,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