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元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加工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2-1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219日-2024223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编:662400

项目名称

元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加工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元阳县南沙镇山村委会团结村

建设单位

元阳县农科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9559.25m2,总建筑面积 7800.77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包含发酵车间、储液池、渣料晾晒车间)、固体包装车间、液体包装车间、大型储液水池及生产辅助设施。本项目设置 2 条生产线,产量为 10 万吨/年有机肥,其中 1 6.5 t/a 含腐植酸固体初级有机肥生产线和 1 3.5 t/a含腐植酸初级液肥原料生产线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2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运输、装卸和车辆的行驶等各种施工作业都产生废气和粉尘的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控制扬尘污染物的对策措施

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非雨天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

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

动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并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

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

2机械废气、汽车尾气治理对策措施

针对车辆汽车尾气及机械废气,尽量使用电动施工机械或尾气达标的柴油施工机械设备,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监督管理。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工具清洗废水)、员工洗手废水进行集中收集,设置污水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2在施工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进场道路平整、压实、设置临时排水沟。

3建设方应与施工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合同,施工中按设计要求做好环保工作,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的要求施工,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夜间禁止施工,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建设单位需按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并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少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2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建设顺序,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等选用低噪声设备。

3施工阶段要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施工,对产生噪声和振动严重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

4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喇叭,减少噪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和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5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如分段施工等措施,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避免同时使用高产设备,尽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等处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以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

6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厂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每天由人员清理,集中收集后运至团结村垃圾收集点。

2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废钢筋等可利用废物请回收商进行收购;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

3施工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自行清运至团结村垃圾收集点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防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破碎筛分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恶臭、粉尘和汽车尾气。

烘干废气:每台烘干设备配套一套旋风(除尘效率60%+水膜除尘(除尘效率85%+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破碎筛分废气:破碎、筛分、搅拌、造粒和冷却后筛分产生废气集气罩(5个,合计风量5500m3/h)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15m1#排气筒(DA003)排放

③恶臭:发酵时添加生物功能菌;在粪污水暂存、发酵场所、固液分离区四周及顶棚安装软管及喷头,定时喷洒万洁芬除臭剂。

④无组织粉尘:项目采取过程控制措施,采取车间密闭措施,粉尘产生后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只有少部分通过门口逸散出。

⑤项目营运过程中由于车辆的进出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总烃、CONOX等。项目区自然通风情况良好,周围种植有绿化,汽车尾气可以很快得到稀释、扩散,并被周围绿化吸收净化,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初期雨水:厂区南侧设置1个容积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车间屋顶设置雨水槽及立式雨水管,车间外围地面修筑雨水沟,雨水沟末端需接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排至厂外。

3、声环境防护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本项目设备安装减震软垫及墙壁隔声后,项目运营期厂界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防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炉渣、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项目办公生活区放置小型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管理人员定期运至团结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③除尘灰: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可作为肥料生产的原料,经集中收集后返回于生产过程。

本项目热风炉采用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经集中收集后返回于生产过程。

④灰渣:生物质燃烧后的灰渣经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过程。

⑤废矿物油:项目设备定期维护过程会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采用水泥+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保存施工影像资料)。

一般防渗区:粪污暂存池、固液分离储液池、大型储液水池、固态生产区的固体肥晾晒场和发酵槽、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K≤1×10-7cm/s   

简单防渗区:固态包装车间、液体包装车间道路、办公区,在平整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

本项目大型储液池分为16个小池子,其中3000m3作为事故应急池来使用,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大型储液池分为16个小池子,其中3000m3作为事故应急池来使用,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粪污暂存池、固液分离储液池、大型储液水池、固态生产区的固体肥晾晒场和发酵槽、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系数K≤1×10-7cm/s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渗透系数K≦1×10-10cm/s;并做好为肺转移单台记录。

加强发酵槽配套的翻设备、喷淋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粪污水全部喷淋在发酵槽内。

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增强操作工人的责任心,防止和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