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08 字体:[]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和中考改革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元阳实际制定元阳2023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总要求,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学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划定的施教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面试等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二)公开公平,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实施现场报名、均衡编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平、公正。

(三)统筹安排,分流调剂。坚持按条件分批按序录取原则,对施教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学校,实施统筹安排,分流调剂。

(四)优化服务,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三、招生类别

(一)高中招生

2023年全县高中毛入学率要达到92%以上的目标各高中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做好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其中元阳县第一中学招生任务1000人(其中艺体特长生100),元阳高级中学招生任务1000(其中艺体特长生150元阳县第二中学招生任务900人(其中艺体特长生100),北大未名元阳实验高中招生任务700人,元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招生任务660人。原则上,除就读普通高中外的所有初三毕业学生外,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其余学生到各类中职学校就读,具体招生办法以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为准

(二)初中招生

2023年,全县各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主要依据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来确定,如有辖区内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回流的、县内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户籍地学校都要按规定接收,并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同等对待。

2023年元阳县思源实验学校招生700、元阳县民族中学民族班招生100、元阳县第一中学招生200人(其中民族班50人),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向全县各小学分配名额,各小学制定推荐方案,按照方案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具体如下:

1.思源实验学校(700人):面向全县小学招生六年级毕业学生,由各乡镇小学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学生自愿原则,按综合素质进行推荐或者摇号录取。

2.第一中学(200人):其中普通班150人面向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新街镇胜村中心小学按照毕业生比例分配名额进行招生。民族班50人面向全县招生元阳户籍毕业且父母是双农的民族学生,由各小学按分配名额推荐综合素质较优秀的学生。

3.民族中学:招南沙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含本乡镇户籍在外就读回流小学毕业生)、2023年在民族小学、南沙镇中心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民族班100人面向全县各乡镇招生元阳户籍小学毕业且父母双农的民族学生,各乡镇小学按分配名额,推荐综合素质较优秀的学生。

4.各乡镇中学:按照属地就近入学原则,招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含本乡镇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中新街中学招生新街镇新街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含新街片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胜村中学招生新街镇胜村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含胜村片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小学招生

各乡()中心小学、各村级小学的招生不下达具体指标。严格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凡年满6周岁(即2017831日前出生正常适龄儿童要求入学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各中心小学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得出现超55人以上的大班额确实因学位不足或适龄儿童身体原因,不能按时送入学校接受教育的,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办理暂缓入学手续。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城区小学之间原则上中途不得互相转学。具体招生要求如下:

1.民族小学(400人)根据学位招南沙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子女;招槟榔园村、五亩村、南沙村、南沙新寨村、土老寨、楮皮寨新村、学府苑、菱角塘村户籍适龄儿童和直系亲属在南沙城区购买住房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等由元阳县民族小学另行通知。

2.南沙中心小学(350根据学位招生辖区内适龄儿童、元阳户籍和非元阳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等由南沙镇中心小学另行通知。

3.第二小学250根据学位招生街镇大田街社区、社区内各单位职工子女、阿花寨村、新建村、棕疋寨村、直系亲属在新街镇镇上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等由元阳县第二小学另行通知。

4.第一小学150根据学位招生新街镇下节街社区、社区内各单位职工子女、卜拉寨村、栅子外村、水沟脚村、直系亲属没有在新街镇镇上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审核时间等由元阳县第一小学另行通知。

5.其他各乡镇招生,按属地就近入学原则,招生本乡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四)特殊教育招生

元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联合乡镇中小学一同摸清全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数,合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招生除丧失学习能力外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到本校入学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类残疾和重度肢体残疾儿童,20236月底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妥善安置。关于送教上门,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南沙、马街、牛角寨、沙拉托、攀枝花等五个乡镇的送教工作,其余乡镇由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送教,肢体残疾度较轻的儿童,在就近小学安排随班就读。

(五)学前教育招生

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入园的原则。大力提倡公、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早期教育,各幼儿园(含村幼)要充分挖掘潜力,招生36周岁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小小班在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逐步增加资源供给。各乡镇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应招尽招,应入尽入,具体招生要求如下:

1.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小班(180人):根据学位招国家优抚对象子女(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指战员革命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南沙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职在编在岗职工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子女(即2020831日前出生),具体招生办法由第一幼儿园制定执行。

2.元阳县幼儿园小班(120人):优先招新街镇机关单位职工子女;其次招大田街社区、下节街社区居民子女;最后招新街镇辖区内附近寨子3-6周岁幼儿,招满为止,具体招生办法由元阳县幼儿园制定执行

3.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核定的学生数进行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一)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学习成绩为标准划分快、慢班或尖子班、加强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义务教育学校要取消各种入学考试、测试活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大班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挖掘潜力,增加班级数量,初始年级要优先安排学区内的学生入学,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同时对按照规定达不到在校入学条件的特殊学生,确需安排就读的,学校要给予报名登记,留存报名材料,开学后3天内列出名册逐一说明学生特殊情况、学校安置意见等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批准后才可以接收就读。乡镇学校小学由中心小学安排,初中生由乡镇初中学校安排。

(三)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都实行划片招生制度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跨学区宣传招生,不能组织跨学区的选拔性考试、测试,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学生或编班的依据。学校出现违规招生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四)规范中途转学。有要求入民族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南沙中心小学、民族中学、第一中学(初中部)的持户口簿、原学校就读证明、学生学籍卡到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审核最终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学位、班额等情况进行调剂,学校不得擅自接收中途转学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体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信息公开。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规范有序。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实施均衡编班。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原则,实现全覆盖、零拒绝。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按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

(四)加强监督管理。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投诉、举报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以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咨询投诉电话30321683032169

(五)按时上报方案。请县民族小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南沙镇中心小学、元阳县第一幼儿园、元阳县幼儿园于202365日前将学校2023年新生招生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指定邮箱:409532021@qq.com,并于6月底前完成新生招生报名、审核工作。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