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审计局关于元阳县农业局2018年资产负债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0号(总第242号)]

发布时间: 2019-12-09 字体:[]

 

 

 

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2122019222,对元阳县农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资产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止,单位行政账户反映,资产账面总额4 624.3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 182.0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7.02万元,其他应收款2 183.74万元,固定资产1 171.56万元。

(二)负债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止,单位行政账户反映,负债总额2797.98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 835.21万元,长期借款962.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16.72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金10.07元。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1468.53,其中,其他应收款1263.71元,其他应付款204.82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使16.72万元作收缴县级国库处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对账实不符资金10.07万元补作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468.53万元问题作及时清理结算。

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往来款项核算,真实反映单位债权债务;二是建议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元阳县农业2019822日以《关于对<元阳县农业局2018年资产负债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元农科发〔20193号),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使16.72万元已上缴县级国库;对账实不符资金10.07万元作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468.53万元问题,为化解历史债务资金(主要是财政周转金905.23万元、县财政借款58万元、工程暂付款291.59万元、垫付冬马铃薯资金125.91万元),县农业局已向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反映,并提出申请,请求帮助化解历史债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