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审计局关于元阳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1号(总第243号)]

发布时间: 2019-12-09 字体:[]

 

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32620196 19,对元阳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下达元阳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  81.5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61.92万元,调整预算数19.5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81.51万元,总支出93.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7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数93.64万元比预算增加31.72万元。

(二)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于2018会费进行了分账核算,2018年会费收入6.77万元,支出4.18万元(其中,上缴红河州红十字会会费2万元,支付工会活动费0.24万元,支付其他费用1.94万元上年结余1.74万元,2018年末结余4.33万元。

2018捐赠资金专户账面捐赠收入158.61万元,账面业务活动成本支出159.04万元,上年结转0.44万元,2018账面结余0.01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9.5万元,比上年度10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0.5%2018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52万元),比上年度1.2万元增加1.55万元,增长129.17%,会议费支出1.64万元,培训费支出3.23万元。

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红十字会2018年非税收入16.93万元,其中,利息收入0.06万元,卫生救护培训费收入16.87万元,2018年上缴县级国库11.13万元,余下的5.8万元于2019220日缴入县级国库。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使用会费0.24万元。

(二)未经红十字会执行委员研究决定使用会费1.8万元。

   (三)元阳县红十字会工会委员会账户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32.88元。

(五)捐赠账户账面资金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不相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使用会费0.24万元作调账处理;对未经红十字会执行委员研究决定使用会费1.8万元作补充相关资料处理;对元阳县红十字会工会委员会账户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作依法设置工会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32.88万元作原始凭证补充完整处理;对捐赠账户账面资金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不相符作查明原因,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会费的管理与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对发生的工会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三是建议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收集各项附件资料,严格对原始凭证完整性进行审核。财务人员应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于2019625日以《元阳县红十字会关于对元审征〔20197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回复中》(元红复20191号),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