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审计局关于元阳县红十字会2017-2018年捐赠资金专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2号(总第244号)]

发布时间: 2019-12-09 字体:[]

 

 

 

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32620196 10,对元阳县红十字会2017-2018捐赠资金专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专户2017-2018账面共收到捐赠资金165.53元,其中:2017年收到捐赠资金6.922018年收到捐赠收入158.61其中,捐赠资金收入158.57元(捐赠资金16.17元,捐赠医疗器械和净水器142.4元),其他收入0.04元。

)捐赠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专户2017-2018年捐赠资金账面支出共计165.52元,其中2017年捐赠资金支出6.482018年捐赠资金支出159.04其中,捐赠资金支出16.62元,捐赠医疗器械和净水器142.4元,其他支出0.02

截止201812月,元阳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专户账面资金结余131.38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15.28元。

(二)捐赠账户账面资金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不相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会计核算不规范15.28万元作原始凭证补充完整处理;对捐赠账户账面资金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不相符作查明原因,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收集各项附件资料,严格对原始凭证完整性进行审核。二是建议财务人员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于2019625日以《元阳县红十字会关于对元审征〔20198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回复中》(元红复20192号),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