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9 字体:[]

  审计单位:云南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2111月至20221月,对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组织8名审计人员,抽查资金46689.33万元、项目91个,抽查部门单位17个、乡镇4个、行政村17个,入户走访56户家庭,抽查资金占比35.59%

  审计结果表明,元阳县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制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建立脱贫不稳定村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强化返贫致贫监测和兜底保障,培育发展脱贫地区产业,促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拓展。编制了20202025年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审计也发现元阳县帮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信息不准确、产业扶持项目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项目长期闲置、违规将小额信贷资金投入元阳梯田云科技份有限公司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政策衔接推进落地方面发现的问题

  1.将不符合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2.帮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方面发现的问题

  1.部分群众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不准确、范围不完整。

  2.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

  (三)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方面发现的问题

  1.产业扶持项目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

  118个产业扶持项目闲置未达到预期效益,涉及资金1801.11万元。

  2村集体和脱贫群众未按期获得分红120.08万元。

  32个项目合同已到期,本金102.61万元未按期收回。

  2.就业帮扶措施效果不佳。

  1部分扶贫车间带动效果不明显。

  2聘用不能履职群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或一人多岗,涉及199人、资金76.78万元。

  3.培训对象不够精准。

  1就业、技能提升存在凑数培训问题。

  2人力资源公司以虚假人员名单报销补助资金。

  4.就业扶持情况底数不清。

  (四)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发现的问题

  1.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足。

  2.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1部分项目长期停工存在损失浪费风险,涉及资金720万元。

  2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投入资金96.42万元面临损失浪费风险。

  3户均产业扶持资金110.45万元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

  42021年中信集团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推进缓慢。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用衔接资金偿还脱贫攻坚期间已完工项目的债务11628.87万元。

  2在未发生风险的情况下,用农村危房改造助力贷款风险补偿金偿还贷款本金882.88万元。

  3以拨作支农村危房风险补偿金587.63万元。

  4挪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828.17万元。

  4.项目管理不规范。

  1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2642.01万元。

  2未及时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违规将小额扶贫信贷资金8366万元户贷企用。

  2.企业以购买茶叶名义违规获取贷款1000万元。

  3.项目先实施后入库,未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储备功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将不符合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的问题,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救助对象的审核;对帮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要求县水务局尽快落实新水源点、修复损坏的蓄水池;对部分群众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不准确、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纳入返贫监测对象数据管理维护,对调整后的信息及时更新并进行动态管理;对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根据监测对象致贫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18个产业扶持项目闲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要求黄草岭等乡镇认真盘活闲置低效产业项目,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效益;对村集体和脱贫群众未按期获得分红、2个项目合同已到期,本金未按期收回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收回项目本金、按期兑付村集体和脱贫群众收益;对部分扶贫车间带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及时更换已停产停业、闲置的扶贫基地(车间);对聘用不能履职群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或一人多岗的问题,要求县林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好职责,确保公益性岗位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就业、技能提升存在凑数培训、人力资源公司以虚假人员名单报销补助资金的问题,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要求开展培训;对存在虚假人员名单报销补助资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核实,并追回多支付的资金;对就业扶持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帮扶车间进行动态监测;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足的问题,要求应按规定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部分项目长期停工存在损失浪费风险、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投入资金面临损失浪费风险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项目长期停工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应尽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规推进;对户均产业扶持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小新街乡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户均产业资金的使用方案;对2021年中信集团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用衔接资金偿还脱贫攻坚期间已完工项目债务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今后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对在未发生风险情况下,用农村危房改造助力贷款风险补偿金偿还贷款本金、对以拨作支农村危房风险补偿金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助力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挪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828.17万元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将被挪用的资金1128.1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于东观音山水库项目问题,积极争取州级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州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防止因投资增加造成资金缺口;对未及时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违规将小额扶贫信贷资金8366万元户贷企用的问题,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督促梯田云公司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将分红足额支付给乡级合作社,确保农户权益得到保障;对企业以购买茶叶名义违规获取贷款1000万元的问题,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责成千梯公司尽快收回1000万元资金;对项目先实施后入库,未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储备功能的问题,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充分发挥项目库作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坚持压实责任传导不松懈;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编制规划;三是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四是确保脱贫攻坚形成资产保值增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元阳县政府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元阳县政府提供的资料,截至2022530日,整改情况如下:对将不符合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的问题,元阳县已收回不符合条件资金2014元,并制定《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数据共享机制方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数据共建、共享,规范工作推进,确保救助精准有效。对帮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牛角寨镇已落实新水源点、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沙拉托乡牛倮村委会哈尼寨、彝族寨已纳入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供水范围,保障其稳定供水对部分群众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不准确、范围不完整的问题,元阳县全面加强对纳入返贫监测对象数据管理维护,成立数据专班,并对所有农户进行排查核实,同时对调整后的信息及时更新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精准;对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的问题,逢春岭等乡镇已对务工就业不稳定纳入监测已标注消除风险的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已稳岗就业18个产业扶持项目闲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元阳县加大扶贫项目的排查和管理力度,对18个项目认真开展排查核实、逐个分析,经核实,3个项目资金已收归财政重新整合使用,5个项目已投入使用,9个项目通过调整建设内容,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1个项目因合作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现已收集相关资料将提交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正在整改对村集体和脱贫群众未按期获得分红、2个项目合同已到期本金未按期收回的问题,元阳县人民政府已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向村集体和脱贫群众兑付收益,截至目前,120.08万元分红已全部兑付完毕;上新城乡合同已到期事项,已通过小土老村委会、风口山村委会涉及入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继续入股种植大户和合作社对部分扶贫车间带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元阳县全面开展清理、核查2021年度33个就业帮扶车间,有5个就业帮扶车间未正常运营,1个就业帮扶车间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现已取消6个就业帮扶车间资格。2022年度引导2个企业(元阳县家加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红河佑言茶叶有限公司)申报就业帮扶车间,截至目前共有就业帮扶车间29个,29个就业帮扶车间均在正常运行,吸纳农村劳动力202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07人。对聘用不能履职群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或一人多岗的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草局对全县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已解除172名长期在外务工不能履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等对就业、技能提升存在凑数培训、人力资源公司以虚假人员名单报销补助资金的问题,县人力资源业社会保障局进行全面排查枝实,已追缴培训资金2,76万元对尼农门人力资源公司存在的虚假人员名单进一步清理核实,已责令尼农门公司退回156人的全部补贴对就业扶持情况底数不油的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扶贫车同进行规范动态管理每月至少实地察者1次,对就业帮扶车间的信息数据实行动态调整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足的间题,元阳县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完成了《元阳县202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切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规范整合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资金支付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项目长期停工存在损失浪费风险、对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投入资金面临损失浪费风险的问题,元阳县已将牛角寨镇、沙拉托乡2个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未实施部分纳入元阳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元阳县纪委县监委依法依规依程序,对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元阳县马龙河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的建成使新街镇和嘎娘乡河谷地区发展产业带来较大的交通便利,盘活土地资源达8000余亩,有效带动周边水产养殖、生猪养殖、特色农产品种植等多项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增收,现已惠及农户7743836人;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协同自然资源局,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相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办通〔202163号)文件精神,正在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推动用地手续进一步规范,正在整改。对户均产业扶持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元阳县小新街乡制定了《脱贫户户均产业结余资金奖补方案》,进一步明确脱贫户每年奖补时间周期为101日至次年的930日,现已提前收集奖补资金所需材料,预计于2022930日前将户均产业资金拨付至农户,正在整改2021年中信集团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元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021年中信集团定点帮扶元阳县12个项目,其中,10个项目已完工;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受2021年疫情影响未开展培训,经请示中信集团,该笔资金结转至2022年使用;中信集团帮扶元阳县返贫监测基金100万元,20226月完成基金使用主体调整,已完成资金拨付61.9463万元,剩余资金根据全县防返贫监测救助需求,按季度拨付使用。对用衔接资金偿还脱贫攻坚期间已完工项目的债务的问题,元阳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传达学习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精准安排项目,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在未发生风险的情况下,用农村危房改造助力贷款风险补偿金偿还贷款本金,对以拨作支农村危房风险补偿金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助力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挪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问题,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二十个传统村落改造建设项目1128.17元已于2022124日全部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县水务局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向州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今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缺口资金将在后续元阳县田园综合体第二期项目款中解决对未及时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元阳县绿色食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已纳入元阳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范围,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报批工作;元阳县学府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与城镇规划存在冲突,正按相关程序改变项目功能用途,调整后以实际用途完善用地手续,正在整改对违规将小额扶贫信贷资金8366万元户贷企用的问题,元阳县政府已督促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小额扶贫信贷资金8366万元全部归还农民合作社,各合作社已将小额信贷资金8366万元全部归还县农商行、农业银行。并根据协议约定,于2021年底,进行了第一次分红,共计资金642.94万元。又于20221月将剩余应分红386.3万元拨付至乡级合作社,截至目前,7个乡级合作社已将分红资金全部拨付至农户,共计分红资金174.18万元,剩余2个乡级合作社正在进行农户信息核实,待信息核实准确后完成剩余资金拨付,正在整改对企业以购买茶叶名义违规获取贷款1000万元的问题,元阳县政府组织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龙润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书》,明确云南龙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530日以前一次性归还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并以云南龙润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合法所有的茶叶为欠款作质押担保,因双方对债务金额存在分歧,龙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协议,红河元阳梯田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于2022626日向元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龙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龙润药业、杨林肥酒、茗皓茶业公司等,要求及时偿还债务,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龙润集团存放于茗皓茶厂的茶叶,案件于2022815日开庭,正在调解中,正在整改对项目先实施后入库,未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储备功能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县乡村振兴局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充分发挥项目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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