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7-14 字体:[]
     1.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舞蹈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2.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舞蹈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舞蹈团队1支以上,组织舞蹈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舞蹈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3.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舞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舞蹈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区内舞蹈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6.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舞蹈团队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8.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舞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10.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舞蹈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做好舞蹈业务工作,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12.按月统计并汇报舞蹈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3.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舞蹈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