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元文旅罚听公字〔2024〕第1号)

发布时间: 2024-03-21 字体:[]

元文旅罚听公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元阳县声音量贩式歌城的申请,决定就元阳县声音量贩式歌城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听证会时间202441星期15:00

听证会地点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会议室

听证会方式公开听证

二、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名单如下

听证人主持人王雪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听证人杨俊华  县图书馆馆长

杨智英  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书记员  刘冰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工作人员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可在2024322日前,通过信件或者传真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高斌

联系电话0873-5643200

联系传真0873-5642274  

通讯地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邮政662400

五、注意事项

1.如当事人元阳县声音量贩式歌城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经本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

2.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本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3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