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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3-02720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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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9
信息名称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检查的情况

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对全县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政府办共普查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22份,政策解读21份。其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3份、政策解读4份。发布总体合格率为83.7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性文件应解读而未解读。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四条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第七条三同步的要求制作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详见附件)。

(二)政策解读发布过程不规范。部分单位发布的解读材料存在时间逻辑混淆和未在3个工作内公开的情况。

(三)政策解读检查情况公开不到位。普查中发现,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县农科局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检查情况。

(四)政策解读产品制作能力不足。未充分运用图表、问答和访谈形式开展解读的情况。

(五)政策文件应公开未公开。在本次检查中,各部门普遍存在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缺乏有效标识,甚至出现标识错误的情况。如:属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在拟稿和发文过程中不严格核校,没有标识公开属性,有的政策文件已标识此件公开发布,但在公文交换系统中发文时选择了不公开,导致大量应该公开的政策文件最终未公开。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抓实抓牢政策解读主体责任,要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要严格按要求标识公文公开属性。在起草阶段,起草部门或科室要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审签完毕后进入发文环节的公文,公文质量审核机构要对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是否标识进行复审,同时审核登记公文文本及附件、删减公开版的公文文本及附件、《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政策解读材料等标识格式是否准确规范后方能印制。

(二)强化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部门业务培训,以季度为单位对政策解读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主动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县直各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尤其是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尽量使用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