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33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元政办发〔2023〕67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信息名称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元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1025

(此件公开发布)

 

 

 

元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树牢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理念,有效减少申办材料和跑动,在全县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即群众以身份证或行车证等一个证件为主要申请材料,企业以营业执照等一个证件为主要申请材料,就可办理相关事项,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愁盼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业务系统等线上渠道和各类服务窗口线下主动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以一流作风、一流形象、一流服务,让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一次办成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工作流程

1.严格按照《元阳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推进一证即办工作,除事项申请办理过程中因前置条件等需办事人自带的辅助材料外,不得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其他材料。

  2.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进驻部门应结合业务需要配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办理事项涉及证件、证照、证明等材料需要打印、复印或者线上获取的,由各窗口免费提供,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减少跑动次数。

  3.办理过程中涉及由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材料,除涉密(个人隐私)外原则上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由部门间结合所需材料的实际情况,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互访、互查、互认、引导等手段帮助办事人获取相关材料,切实减少办事人在多个窗口的跑动次数,提升办事效率。

  (二)提升服务质效

各有关部门要选派业务能手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并结合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工作要求,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对本部门一证即办事项的办事材料、流程、环节、时限等要素心中有数,全面落实一证即办政策,最大限度为办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一证即办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事项清单》中一证即办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各部门及时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反馈,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发布。

(二)加强工作协同。一证即办部分事项所需材料涉及多家部门,由事项审批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协同推进,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有效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推广。一证即办事项清单将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公开发布,各部门要积极通过线下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部门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宣传推广一证即办惠民利企新举措,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

  (四)加强监督问效。县政府将对各部门推进一证即办工作进行督促和调度,并将工作成效纳入2023年政务服务指标考评细则(加分项)进行考评。请各部门认真抓好一证即办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4日前将一证即办工作推进情况反馈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施有祥,0873-5644530;邮箱yyzwglj@163.com

 

附件:元阳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