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利企惠民政策

关于公布元阳县2024-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元阳县财政局发布日期:2023-07-06浏览次数:

元财税发〔20231

元阳县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元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联合审核后确认,元阳县红十字会获得元阳县2024-2026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元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元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

20236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