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分级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1〕60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号)等要求,针对辖区内11座非煤地下矿山,12座非煤露天矿山,3座尾矿库,元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元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监管人员职责》,现进行公告。
附件:元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监管人员职责
元阳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