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现将《元阳县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阳县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促进民宿业在元阳县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元阳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元阳县行政区域内民宿的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指民宿是利用合法权属房屋开办,建筑物最高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为住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民族文化与特色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在城镇住宅小区内开设的住宿场所除外)。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活动需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红政规〔202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县级哈尼梯田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红河哈尼族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导则》等相关要求,加强对遗产区内村民修缮、改造住宅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民宿经营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属地统筹、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原则,注重品牌特色化、服务品质化、管理规范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政府职责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民宿管理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民宿发展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民宿发展专项规划,将民宿发展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民宿促进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乡镇职权事项依法开展民宿监督管理。
第五条 部门职责分工
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负责哈尼梯田遗产区民宿改扩建或新建手续审批。督促指导民宿占地面积、外观风貌、门窗大小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登记信息实时推送至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对已登记主体涉及规划建设的,依法开展监督管理。
县文化和旅游局:推动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宣传贯彻,开展民宿等级评定,指导开展等级民宿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挖掘并整合元阳县民族文化资源,融入民宿发展,提升文化内涵。做好民宿行业发展综合监测分析,加强民宿经营主体跟踪培育,督促指导达限市场主体及时纳入统计。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赛事、节庆、民俗、美食等商旅资源,探索开展商文旅融合促消费活动,助推住宿业稳定健康发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民宿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加强民宿经营户食品安全监管,配合许可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指导民宿实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对民宿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管,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民宿消费投诉纠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托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时处置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费投诉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民宿的消防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提供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意见书,指导开展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民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依法对民宿的治安管理及相关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民宿卫生许可证核发,依法实施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民宿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民宿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县自然资源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落实相关用地支持政策,依法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指导做好民宿建设用地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保障民宿用地合法合规,尤其在山区和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加强管控。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指导和推动民宿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统筹指导民宿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依法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和监督管理,推动历史建筑依法活化利用发展民宿,在元阳县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做好民宿建设与保护的平衡。
县交通运输局:统筹推进通往“旅游项目”所在地交通欠发达状况的道路修缮和改造。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资源,指导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民宿,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县数据局:配合县文化和旅游局推进民宿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管理民宿相关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
县其他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民宿促进发展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行业组织引导
鼓励民宿经营者加入民宿行业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民宿行业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服务规范,促进民宿行业诚信经营,维护民宿经营者与住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开办要求
第七条 选址要求
(一)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和土地使用性质,避开易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风险区域,元阳县多山地,选址需严格评估地质条件。
(二)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等自然公园的生态保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选址建设。
(三)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或风景名胜区,以及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历史建筑等作为民宿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并依法审批。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民宿建设规划需严格按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执行。
(四)民宿及配套设施不得设置在工业建筑以及工业用地性质附属的集体住宿建筑内部,住宿、餐饮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部。
(五)业主将住宅改变为民宿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八条 建筑要求
(一)产权清晰,具有合法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等),禁止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开设民宿。
(二)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配套基础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在生态敏感区域,应严格把控污染治理标准。
(三)新建、改(扩)建的民宿必须按有关工程建设及房屋质量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四)改(扩)建的民宿建筑,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必要时还应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五)利用住宅(含自建房、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开展民宿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需经有资质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并取得鉴定合格报告。
(六)在哈尼梯田遗产区新建或改(扩)建的民宿,需严格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红政规〔2023〕2号)执行:“遗产区内村民修缮、改造住宅的,其布局、外观设计和色彩应当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第九条 证照办理
民宿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民宿服务(行业代码:H6130)”。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民宿,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第十条 消防管理
(一)民宿应当向消防部门报备并纳入消防监督管理,实行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具体办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规定。
(二)在城关镇开展经营民宿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准予行政许可,方可开展经营。
(三)民宿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在显著位置主动公示民宿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消防培训演练、安全疏散指示等内容。
(四)在城关镇以外开展经营民宿的,应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确定不少于2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必要的消防水源,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等消防规范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应急物资。
(五)积极推广使用智慧消防技术,全时段监测消防安全状况。
(六)管理服务人员应通过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鉴定。
第十一条 治安管理
(一)按规定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经营者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者相一致,发生变动的应重新申报办理。
(二)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 “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
(三)落实接待未成年人 “五必须” 要求: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记录备查。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并记录备查。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四)配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并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日。依法保护消费者隐私,不得在客房等私人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不得传播、出售、泄露、删改消费者信息或者监控资料。
(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治安、安全技能培训,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禁止 “黄赌毒” 的相关要求,严禁利用经营场所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七)建立完善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 卫生管理
民宿应当按规定申办卫生许可证,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等符合卫生要求。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公共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信誉度等级,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卫生条件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执行。
第十三条 排水管理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民宿应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污水应当经预处理后接入城镇排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配备必要的污水集中式收集、处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及时处理和转运。
第十四条 用水管理
(一)民宿自备水源的,应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税),依法依规取水。
(二)民宿使用自来水的,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及时到供水部门变更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用水”,并按规定价格缴纳水费。
第十五条 用电管理
民宿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及时到供电部门变更用电性质为“商业用电”,落实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 开办申请流程
民宿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及时向民宿属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民宿开办事项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承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民宿开办要求以及相关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收到民宿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注明补正期限。
第十七条 核验与发证
县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民宿相关申请材料,应及时推送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对民宿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核验。
经核验合格的民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核发相关证照或出具备案意见,并将相关证照和备案意见及时提交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统一发放。
第十八条 经营与变更登记
(一)民宿必须在取得下列证照并齐全有效后方可开展商业宣传推广和经营活动:
1.营业执照:由县市监局核发,经营范围需明确标注“民宿服务(行业代码:H6130)”。
2.特种行业许可证:由县公安局核发,仅限从事住宿服务的民宿取得,许可证信息需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一致。
在城关镇以外经营的民宿,需按规定完成消防安全报备并纳入消防监督管理。
4.卫生许可证:由县卫生健康局核发,用于证明民宿卫生条件符合有关要求。
5.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有兼营情形):兼营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的民宿,需向县市监局申请,仅限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民宿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包括停业、注销、转让等事项)的,民宿经营主体应当在30日内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税务登记
民宿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从事民宿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并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重新报告。
从事民宿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三章 经营规范
第二十条 信息公示与宣传
民宿应当将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民宿提供的服务信息(含网络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尤其在宣传元阳县特色文化体验时要确保内容真实。
第二十一条 价格管理
民宿要加强价格自律,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合理制定客房市场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明码标价。
第二十二条 住客登记与信息保护
(一)住客办理入住登记时,民宿经营者应当查验住客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住客相关信息,实时录入治安管理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传报公安机关。
(二)民宿对经营活动中知悉的住客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 数据报送
民宿经营应当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数字化监管,如实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做好数据更新。民宿必须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营业收入达到限额标准的及时做好升限纳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责任
民宿应当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规范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义务。
民宿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负有提醒、告知义务,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民宿应当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采取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转移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民宿应提供整洁、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客房设施设备完好且正常使用。提供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定期更换和清洗。餐饮服务应确保食品安全,食材新鲜、烹饪卫生,满足住客基本生活需求。
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管理
民宿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服务态度,具备相应的服务技能和知识。直接为住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安全知识以及服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责任
民宿经营者应增强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制止餐饮浪费,按照降塑要求减少塑料制品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积极参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维护周边生态环境。
第二十八条 投诉处理机制
民宿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住客的投诉和建议。对于住客的投诉,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妥善解决。若住客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相关部门申诉,民宿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与周边关系协调
民宿经营主体应与周边居民、单位保持良好关系,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或社区管理规定。在经营活动中,避免产生噪音、油烟等污染,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参加地方、社区公益事业,共同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第三十条 文化传承与展示
民宿结合元阳县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特色,在建筑风格、室内装饰、服务内容等方面融入文化元素;开发文创产品,带动地方特产销售;向宾客展示当地独特的文化魅力,促进文化传承与交流。
第三十一条 特殊情况应对
遇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民宿应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接待服务、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住客的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
第三十二条 行业交流与合作
鼓励民宿经营者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分享经营经验、推广特色产品、联合开展营销活动等,共同提升元阳县民宿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第四章 行业监督
第三十三条 联合执法检查
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民宿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三十四条 信用管理
建立民宿信用管理体系,对民宿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信用良好的民宿给予表扬和政策支持,对信用不良的民宿实施重点监管和惩戒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民宿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第五章 发展促进
第三十六条 政策扶持与奖励
县人民政府对评为等级民宿和升规纳统的民宿进行一次性阶梯式奖励(精品民宿奖励10000元、优品民宿奖励15000元、臻品民宿奖励20000元、上升规纳统民宿奖励20000元),对在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民宿,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等选择范围,和在元阳县全域旅游智慧导览系统及元阳文旅公众号中进行住宿宣传。
第三十七条 教育培训
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对民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民宿行业专业化发展。
第三十八条 规划引导
县人民政府将民宿产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编制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民宿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区域特色、保障措施等内容,引导民宿向规范化、集聚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三十九条 基础设施建设
县人民政府统筹民宿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乡村改造,完善城镇、农村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通信、电网、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升级,为民宿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十条 等级评定
县文化和旅游局应当组织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建立民宿等级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民宿,应当按照规定取消或者降低等级。
第四十一条 金融与保险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支持民宿发展。
鼓励民宿经营者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等商业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第四十二条 人才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范、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培育民宿管家等专业化民宿人才队伍。
第四十三条 品牌与经营模式
鼓励本地区民宿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开展连锁经营。支持引入国内外民宿品牌和投资者。探索建立服务平台公司,为民宿开办经营提供服务。
第四十四条 特色区域发展
鼓励、支持在景区周边、特色旅游村镇、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度假区等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特色鲜明的区域,建设特色民宿集群,发展多元化旅居产品业态。
第四十五条 闲置资源利用
鼓励、引导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闲置民居的产权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积极发展特色民宿。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责任追究
民宿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7日。
附件:元阳县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评定
附件
元阳县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宿的等级和标志、总体要求、公共环境和配套、建筑和设施、卫生和服务、经营和管理、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办法、等级评定与日常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民宿,包括但不限于民居、宅院、客栈、驿站、庄园、山庄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41648-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
GB/T41648-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实施工作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民宿
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3.2民宿主人
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
4.等级和标志
4.1 民宿等级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标准民宿、精品民宿、优品民宿和臻品民宿。
4.2 等级民宿标志由民居图案与相应文字构成。
5.总体要求
5.1应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5.2经营用客房建筑物应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民宿开办、经营活动需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规定参看《元阳县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5.3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2894 的要求,清晰、 醒目。
5.4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GB15603的要求。
5.5应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5.6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应符合GB31654的要求。
5.7卫生条件应符合GB37487、GB37488的要求。
5.8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9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符合规定,达到GB50016的要求。
5.10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5.11应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5.12 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5.13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5.14垃圾应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978的要求。
5.15服务顶目应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
6.公共环境和配套
6.1必备要求
6.1.1进入性良好,应至少有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6.1.2所在乡村(社区)应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6.2 选择内容
6.2.1所在乡村(社区)设有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易于识别。
6.2.2所在乡村(社区)有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方便出人。
6.2.3所在乡村(社区)有医院或医疗点。
6.2.4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选择的特色餐饮点和购物点,方便到达。
6.2.5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游览的景区(点)、风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点等,方便到达。
6.2.6所在乡村(社区)有畅通的移动通信网络。
7.建筑和设施
7.1必备要求
7.1.1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1.2客房应标有名称或编号。
7.1.3客房应配备必要的家具,方便使用。
7.1.4客房应有清洁卫生的床垫、床上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床衬垫)、毛巾等。
7.1.5客房应有清洁卫生的水壶、茶具和饮用水。
7.1.6客房应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
7.1.7 客房应有方便使用的卫生间,提供冷、热水,照明和排风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
7.1.8客房应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效果良好,各区域通风较好。
7.1.9客房应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7.1.10厨房应有消毒设施,有效使用。
7.1.11厨房应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7.2选择内容
7.2.1建筑装修体现地域特色人居文化。
7.2.2花园、庭院布局合理,舒适美观。
7.2.3民宿主人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方便舒适。
7.2.4 设置不同风格、不同房型的客房。
7.2.5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声低于45dB。
7.2.6设置与接待规模相匹配的公共空间,布局合理。
7.2.7合理设置餐饮区域,就餐环境良好。
7.2.8合理设置布草间,整洁干燥、方便使用。
7.2.9合理设置清洗、消毒工作区域,设施完善、方便使用。
7.2.10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和洗手液,方便使用。
7.2.11提供必要的休闲娱乐设施,安全、舒适,方便使用。
7.2.12提供方便宾客使用的智能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自助服务设施。
7.2.13设置覆盖室内外区域的无线网络,方便有效。
7.2.14在围墙、出入口设置监控,画面清晰。
7.2.15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并有维护保养记录。
8.卫生和服务
8.1必备要求
8.1.1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应整洁、卫生。
8.1.2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8.1.3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8.1.4应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8.1.5应及时清理垃圾,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8.1.6民宿主人应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8.1.7接待人员应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8.1.8接待人员应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8.1.9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旅游资源,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可用外语提供服务。
8.1.10应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餐饮信息。
8.1.11应保护宾客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8.1.12应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8.2选择内容
8.2.1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提供不同类型的枕头。
8.2.2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
8.2.3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
8.2.4 提供现场刷卡、开具发票服务。
8.2.5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8.2.6为宾客提供定制化服务。
8.2.7提供周边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
8.2.8提供安全提醒服务。
8.2.9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信息等)。
8.2.10为宾客购买公众责任险以及相关险种。
9.经营和管理
9.1建立经营档案,方便对客服务。
9.2加入当地相关民宿行业协会。
9.3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9.4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维保、有效运行。
9.5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
9.6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9.7保持融洽的社区关系。
10.等级划分条件
10.1标准
应符合第5章、6.1、7.1、8.1的要求,同时应满足6.2、7.2、8.2、第9章中任意13个条款。
10.2精品
应符合第5章、6.1、7.1、8.1的要求,同时应满足6.2、7.2、8.2、第9章中任意13个条款。
10.3优品
10.3.1 应符合第5章、6.1、7.1、8.1的要求,且符合以下全部条款。
a)设施和设备:
1)应有品质较好的床垫,床头柜、衣架、行李架等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
2)布草(床单、枕套、被套、浴巾、毛巾等)应品质优良、柔软舒适;
3)应有品质优良的水壶、茶具、饮用水和面巾纸;
4)客房卫生间,应干湿分离,盥洗、洗浴、厕位布局合理,24 h 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5)应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湿度调节设备,效果良好;
6)应有清洗、消毒工作区域,位置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b)经营和管理:
1)应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有考核、激励机制;
2)应取得较好经营业绩,宾客满意度较高;
3)应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参与地方或社区公益事业活动。
10.3.2应满足6.2、7.2、8.2、第9章中任意24个条款。
10.4 臻品
10.4.1应符合10.2.1的要求,且符合以下全部条款。
a)设施和设备:
1)应有两种类型的公共空间,氛围浓郁、布局合理;
2)应有品质优良的床垫、床头柜、写字台、衣橱和衣架、座椅、茶几、行李架等家具;
3)客房应有方便舒适的独立卫生间,24 h 供应冷热水,客用品品质优良,方便使用;
4)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布草存放间,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b)经营和管理:
1)应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良好;
2)应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宾客满意度高;
3)应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c)特色和其他:
1)建筑装修整体风格应协调一致,体现主人文化;
2)民宿主人应热情好客,特质鲜明,宾客评价高;
3)应提供特色餐饮服务;
4)应多渠道宣传推广地方特色和文化,与宾客形成良好互动;
5)应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创商品,带动地方特产销售。
10.4.2应满足6.2、7.2、8.2、第9章中任意30个条款。
11.等级划分办法
11.1根据第5章~第10章的要求,由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梯管委、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民宿等级划分的具体办法和评分细则。
11.2按照评分细则,对民宿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确定等级,对评上等级的民宿进行一次性阶梯式奖励(精品民宿奖励10000元、优品民宿奖励15000元、臻品民宿奖励20000元、上升规纳统民宿奖励20000元),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等选择范围,并在元阳县全域旅游智慧导览系统及元阳文旅公众号中进行住宿宣传。
11.3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民宿可使用等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
11.4民宿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取消等级:
a)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b)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
c)发生重大有效投诉;
d)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事件;
e)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取消等级后满三年,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12.等级评定与日常管理
12.1申报
成为标准民宿后,营业一年期间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方可申请高一级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按自愿申请的原则,逐级上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元阳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用地合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元阳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
2.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3.民宿基本要求评分表
附件1:
元阳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1.名称: 2.法定代表人姓名: 3.总经理姓名: 4.地址: 5.邮政编码: 网址: 6.电话号码(包括地区编号): 传真号码(包括地区编号): 7.地理位置:□ 位于城县中心 □ 位于城县周边或旅游交通沿线 □ 历史文化街区 □ 位于少数民族村落 □ 位于旅游景区、度假区、湖景或山景区 8.所属经济类型: 内资企业:□国有 □私营 □联营 □股份合作 □有限责任 □其他 外资企业:□外商投资 □港澳台商投资 二、民宿设施 1.开业时间: 总投资额: 2.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楼层数: 庭园面积: 房间面积: 总房间数: 3.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面积: □周边设有停车场,停车场距民宿距离: 4.建筑风格: □文物保护建筑 □历史遗留建筑 □民居式建筑 5.民宿房间数: 其中:标间 单间 套房 三、经营情况 1.上年营业收入: 平均住房率: 平均房价: 2.上年累计接待人数: 四、员工状况 1、员工人数: 管理人员: 2、员工学历:本科以上 大专 中专 其他 |
申报评定等级:□标准民宿 □精品民宿 □优品民宿 □臻品民宿 填写人姓名: 联系电话 总经理(签名) 企业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下由县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填写 初评情况: 等级划分条件达标情况: 初评等级:□标准民宿 □精品民宿 □优品民宿 □臻品民宿 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县民宿等级评定机构意见: 评定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表1 标准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序号 | 一、必备要求 | 是否 达标 |
1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 |
2 | 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 |
3 | 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楼层不得超出3层,房屋总限高10米。经营用房按要求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同一地点、同 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 |
4 |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符合GB 2894的要求,清晰、醒目。 | |
5 |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GB 15603的要求。 | |
6 | 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 |
7 | 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符合GB 31654的要求。 | |
8 | 卫生条件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 |
9 |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符合GB5749的要求。 | |
10 |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符合规定,达到GB 50016的要求。 | |
11 | 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 |
12 | 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 |
13 | 建设、运营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 |
14 | 提供餐饮服务时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 |
15 | 垃圾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 8978的要求。 | |
16 | 服务项目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 |
17 | 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 |
18 | 进入性良好,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 |
19 | 所在乡村(社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 |
20 | 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21 | 客房标有名称或编号,配备必要的家具,方便使用。 | |
22 | 客房有清洁卫生的床垫、床上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床衬垫)、毛巾等。 | |
23 | 客房有清洁卫生的水壶、茶具和饮用水。 | |
24 | 客房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 | |
25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卫生间,提供冷、热水,照明和排风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 | |
26 | 客房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效果良好,各区域通风较好。 | |
27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 |
28 | 厨房有消毒设施,有效使用。 | |
29 | 厨房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 |
30 | 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整洁、卫生。 | |
31 |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 |
32 | 卫生间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 |
33 | 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 |
34 | 及时清理垃圾,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
35 | 民宿主人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 |
36 | 接待人员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 |
37 | 接待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 |
38 | 接待人员熟悉当地旅游资源,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可用外语提供服务。 | |
39 | 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餐饮信息。 | |
40 | 保护宾客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 |
41 | 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 |
是否达标 | ||
表2 精品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序号 | 一、必备要求 | 是否 达标 |
1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 |
2 | 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 |
3 | 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楼层不得超出3层,房屋总限高10米。经营用房按要求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同一地点、同 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 |
4 |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符合GB 2894的要求,清晰、醒目。 | |
5 |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GB 15603的要求。 | |
6 | 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 |
7 | 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符合GB 31654的要求。 | |
8 | 卫生条件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 |
9 |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符合GB5749的要求。 | |
10 |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符合规定,达到GB 50016的要求。 | |
11 | 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 |
12 | 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 |
13 | 建设、运营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 |
14 | 提供餐饮服务时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 |
15 | 垃圾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 8978的要求。 | |
16 | 服务项目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 |
17 | 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 |
18 | 进入性良好,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 |
19 | 所在乡村(社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 |
20 | 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21 | 客房标有名称或编号,配备必要的家具,方便使用。 | |
22 | 客房有清洁卫生的床垫、床上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床衬垫)、毛巾等。 | |
23 | 客房有清洁卫生的水壶、茶具和饮用水。 | |
24 | 客房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 | |
25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卫生间,提供冷、热水,照明和排风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 | |
26 | 客房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效果良好,各区域通风较好。 | |
27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 |
28 | 厨房有消毒设施,有效使用。 | |
29 | 厨房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 |
30 | 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整洁、卫生。 | |
31 |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 |
32 | 卫生间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 |
33 | 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 |
34 | 及时清理垃圾,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
35 | 民宿主人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 |
36 | 接待人员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 |
37 | 接待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 |
38 | 接待人员熟悉当地旅游资源,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可用外语提供服务。 | |
39 | 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餐饮信息。 | |
40 | 保护宾客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 |
41 | 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 |
是否达标 | ||
序号 | 二、选择内容 | 是否 满足 |
1 | 所在乡村(社区)设有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易于识别。 | |
2 | 所在乡村(社区)有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方便出入. | |
3 | 所在乡村(社区)有医院或医疗点。 | |
4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选择的特色餐饮点和购物点,方便到达。 | |
5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游览的景区(点)、风俗、非遗、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点等,方便到达。 | |
6 | 所在乡村(社区)有畅通的移动通信网络。 | |
7 | 建筑装修体现地域特色人居文化。 | |
8 | 花园、庭院布局合理,舒适美观。 | |
9 | 民宿主人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方便舒适。 | |
10 | 设置不同风格、不同房型的客房。 | |
11 | 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于45dB。 | |
12 | 设置与接待规模相匹配的公共空间,布局合理。 | |
13 | 合理设置餐饮区域,就餐环境良好。 | |
14 | 合理设置布草间,整洁干燥、方便使用。 | |
15 | 合理设置清洗、消毒工作区域,设施完善、方便使用。 | |
16 | 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和洗手液,方便使用。 | |
17 | 提供必要的休闲娱乐设施,安全、舒适,方便使用。 | |
18 | 提供方便宾客使用的智能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自助服务设施。 | |
19 | 设置覆盖室内外区域的无线网络,方便有效。 | |
20 | 在围墙、出入口设置监控,画面清晰。 | |
21 |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并有维护保养记录。 | |
22 |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提供不同类型的枕头。 | |
23 | 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 | |
24 | 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 | |
25 | 提供现场刷卡、开具发票服务。 | |
26 | 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 |
27 | 为宾客提供定制化服务。 | |
28 | 提供周边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 | |
29 | 提供安全提醒服务。 | |
30 | 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信息等) | |
31 | 为宾客购买公众责任险以及相关险种。 | |
32 | 建立经营档案,方便对客服务。 | |
33 | 加入当地相关民宿行业协会。 | |
34 | 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 |
35 |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维保,有效运行。 | |
36 | 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 | |
37 | 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 |
38 | 保持融洽的社区关系。 | |
满足 项,是否达标 | ||
说明:1.民宿精品民宿应符合全部“一、必备要求”(如民宿不提供餐饮服务,经评定机构确认和审核,有关餐厅、厨房、餐 饮服务等内容可不作要求)。
2.民宿精品应满足“二、选择内容”任意13项条款。
表3 优品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序号 | 一、必备要求 | 是否 达标 |
1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 |
2 | 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 |
3 | 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楼层不得超出3层,房屋总限高10米。经营用房按要求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同一地点、同 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 |
4 |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符合GB 2894的要求,清晰、醒目。 | |
5 |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GB 15603的要求。 | |
6 | 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 |
7 | 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符合GB 31654的要求。 | |
8 | 卫生条件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 |
9 |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符合GB 5749的要求。 | |
10 |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符合规定,达到GB 50016的要求。 | |
11 | 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 |
12 | 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 |
13 | 建设、运营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 |
14 | 提供餐饮服务时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 |
15 | 垃圾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 8978的要求。 | |
16 | 服务项目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 |
17 | 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 |
18 | 进入性良好,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 |
19 | 所在乡村(社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 |
20 | 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21 | 客房标有名称或编号。 | |
22 | 有品质较好的床垫,床头柜、衣架、行李架等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 | |
23 | 布草(床单、枕套、被套、浴巾、毛巾等)品质优良、柔软舒适。 | |
24 | 客房有品质优良的水壶、茶具、饮用水和面巾纸。 | |
25 | 客房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 | |
26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卫生间,干湿分离,盥洗、洗浴、厕位布局合理,24h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照明和排 风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 | |
27 | 客房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温度、湿度调节设备,效果良好,各区域通风较好。 | |
28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 |
29 | 有清洗、消毒工作区域,位置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 |
30 | 厨房有消毒设施,有效使用。 | |
31 | 厨房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 |
32 | 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整洁、卫生 | |
33 |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 |
34 | 卫生间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 |
35 | 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 |
36 | 及时清理垃圾,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
37 | 民宿主人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 |
38 | 接待人员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 |
39 | 接待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 |
40 | 接待人员熟悉当地旅游资源,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可用外语提供服务。 | |
41 | 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餐饮信息。 | |
42 | 保护宾客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 |
43 | 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 |
44 | 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有考核、激励机制。 | |
45 | 取得较好经营业绩,宾客满意度较高。 | |
46 | 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参与地方或社区公益事业活动。 | |
是否达标 | ||
序号 | 二、选择内容 | 是否 满足 |
1 | 所在乡村(社区)设有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易于识别。 | |
2 | 所在乡村(社区)有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方便出入。 | |
3 | 所在乡村(社区)有医院或医疗点。 | |
4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选择的特色餐饮点和购物点,方便到达。 | |
5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游览的景区(点)、风俗、非遗、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点等,方便到达。 | |
6 | 所在乡村(社区)有畅通的移动通信网络。 | |
7 | 建筑装修体现地域特色人居文化。 | |
8 | 花园、庭院布局合理,舒适美观。 | |
9 | 民宿主人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方便舒适。 | |
10 | 设置不同风格、不同房型的客房。 | |
11 | 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于45dB。 | |
12 | 设置与接待规模相匹配的公共空间,布局合理。 | |
13 | 合理设置餐饮区域,就餐环境良好。 | |
14 | 合理设置布草间,整洁干燥、方便使用。 | |
15 | 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和洗手液,方便使用。 | |
16 | 提供必要的休闲娱乐设施,安全、舒适,方便使用。 | |
17 | 提供方便宾客使用的智能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自助服务设施。 | |
18 | 设置覆盖室内外区域的无线网络,方便有效。 | |
19 | 在围墙、出入口设置监控,画面清晰。 | |
20 |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并有维护保养记录。 | |
21 |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提供不同类型的枕头。 | |
22 | 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 | |
23 | 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 | |
24 | 提供现场刷卡、开具发票服务。 | |
25 | 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 |
26 | 为宾客提供定制化服务。 | |
27 | 提供周边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 | |
28 | 提供安全提醒服务。 | |
29 | 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信息等)。 | |
30 | 为宾客购买公众责任险以及相关险种。 | |
31 | 建立经营档案,方便对客服务。 | |
32 | 加入当地相关民宿行业协会。 | |
33 | 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 |
34 |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维保,有效运行。 | |
35 | 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 |
36 | 保持融洽的社区关系。 | |
满足 项,是否达标 | ||
说明:1.优品民宿应符合全部“一、必备要求”(如民宿不提供餐饮服务,经评定机构确认和审核,有关餐厅、厨房、餐 饮服务等内容可不作要求)。
2.优品民宿应满足“二、选择内容”任意24项条款。
表4 臻品民宿基本要求检查表
序号 | 一、必备要求 | 是否 达标 |
1 |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 |
2 | 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 |
3 | 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在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的新建居民楼层不得超出3层,房屋总限高10米。经营用房按要求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同一地点、同 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 |
4 |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符合GB 2894的要求,清晰、醒目。 | |
5 |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GB 15603的要求。 | |
6 | 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 |
7 | 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符合GB 31654的要求。 | |
8 | 卫生条件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 |
9 |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符合GB 5749的要求。 | |
10 |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符合规定,达到GB 50016的要求。 | |
11 | 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 |
12 | 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 |
13 | 建设、运营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 |
14 | 提供餐饮服务时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 |
15 | 垃圾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 8978的要求。 | |
16 | 服务项目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 |
17 | 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 |
18 | 进入性良好,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 |
19 | 所在乡村(社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 |
20 | 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21 | 建筑装修整体风格协调一致,体现主人文化。 | |
22 | 客房标有名称或编号。 | |
23 | 有品质优良的床垫、床头柜、写字台、衣橱和衣架、座椅、茶几、行李架等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 | |
24 | 布草(床单、枕套、被套、浴巾、毛巾等)品质优良、柔软舒适。 | |
25 | 客房有品质优良的水壶、茶具、饮用水和面巾纸。 | |
26 | 客房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 | |
27 | 客房有方便舒适的独立卫生间,干湿分离,盥洗、洗浴、厕位布局合理,24h供应冷热水,客用品品质优良, 方便使用,照明和排风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 | |
28 | 客房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温度、湿度调节设备,效果良好,各区域通风较好。 | |
29 | 客房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 |
30 | 有相对独立的布草存放间,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 |
31 | 有清洗、消毒工作区域,位置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 |
32 | 厨房有消毒设施,有效使用。 | |
33 | 厨房有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 |
34 | 客房、餐厅、厨房、室内外公共区域及设施整洁、卫生。 | |
35 | 有两种类型的公共空间,氛围浓郁、布局合理。 | |
36 |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务,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 |
37 | 卫生间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 |
38 | 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 |
39 | 及时清理垃圾,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
40 | 民宿主人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 |
41 | 民宿主人热情好客,特质鲜明,宾客评价高。 | |
42 | 接待人员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 |
43 | 接待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 |
44 | 接待人员熟悉当地旅游资源,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可用外语提供服务。 | |
45 | 提供特色餐饮服务和周边餐饮信息。 | |
46 | 保护宾客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 |
47 | 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 |
48 | 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有考核、激励机制,效果良好。 | |
49 | 多渠道宣传推广地方特色和文化,与宾客形成良好互动。 | |
50 | 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创商品,带动地方特产销售。 | |
51 | 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宾客满意度较高。 | |
52 | 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
53 | 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参与地方或社区公益事业活动。 | |
是否达标 | ||
序号 | 二、选择内容 | 是否 满足 |
1 | 所在乡村(社区)设有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易于识别。 | |
2 | 所在乡村(社区)有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方便出入。 | |
3 | 所在乡村(社区)有医院或医疗点。 | |
4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选择的特色餐饮点和购物点,方便到达。 | |
5 | 所在乡村(社区)有多处可供宾客游览的景区(点)、非遗、风俗、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点等,方便到达。 | |
6 | 所在乡村(社区)有畅通的移动通信网络。 | |
7 | 建筑装修体现地域特色人居文化。 | |
8 | 花园、庭院布局合理,舒适美观。 | |
6 | 民宿主人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方便舒适。 | |
10 | 设置不同风格、不同房型的客房。 | |
11 | 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于45dB。 | |
12 | 设置与接待规模相匹配的公共空间,布局合理。 | |
13 | 合理设置餐饮区域,就餐环境良好。 | |
14 | 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和洗手液,方便使用。 | |
15 | 提供方便宾客使用的智能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自助服务设施。 | |
16 | 设置覆盖室内外区域的无线网络,方便有效。 | |
17 | 在围墙、出入口设置监控,画面清晰。 | |
18 |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并有维护保养记录。 | |
19 |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提供不同类型的枕头。 | |
20 | 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 | |
21 | 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 | |
22 | 提供现场刷卡、开具发票服务。 | |
23 | 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 |
24 | 为宾客提供定制化服务。 | |
25 | 提供周边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 | |
26 | 提供安全提醒服务。 | |
27 | 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信息等)。 | |
28 | 为宾客购买公众责任险以及相关险种。 | |
29 | 建立经营档案,方便对客服务。 | |
30 | 加入当地相关民宿行业协会。 | |
31 | 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 |
32 |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维保,有效运行。 | |
33 | 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 |
34 | 保持融洽的社区关系。 | |
满足 项,是否达标 | ||
说明:1.臻品旅游民宿应符合全部“一、必备要求”。
2.臻品旅游民宿应满足“二、选择内容”任意30项条款。
附件3
民宿基本要求评分表
序号 | 要求描述(评分标准) | 各大 项总 分 | 各分 项总 分 | 各次 分项 总分 | 各小 项总 分 | 自 评 分 | 评 定 分 | |
1 | 环境和建筑 | 30 | ||||||
1.1 | 周边环境 | 9 | ||||||
1.1.1 | 空气质量优良 | 1 | ||||||
1.1.2 | 地表水质量优良 | 1 | ||||||
1.1.3 | 所在乡村(社区)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得1分;生活垃圾日 产日清,得1分;垃圾分类,得1分 | 3 | ||||||
1.1.4 | 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 2 | ||||||
1.1.5 | 所在乡村(社区)绿植有专人养护,得1分;绿化效果好,得1分 | 2 | ||||||
1.2 | 周边资源(最多得8分) | 8 | ||||||
1.2.1 | 附近有年客流量在10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 | 4 | ||||||
1.2.2 | 附近有年客流量在5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 | 3 | ||||||
1.2.3 | 附近有年客流量在25万人次以上的景区 | 2 | ||||||
1.2.4 | 附近有地方特色景点或休闲娱乐、运动等场所(每个得1分,最多得8分) | 8 | ||||||
1.3 | 所在乡村(社区)有方便游客采购当地特产的种植和生产点(每个得1分,最多得 3 分 ) | 3 | ||||||
1.4 | 标识系统 | 2 | ||||||
1.4.1 | 所在乡村(社区)设有民宿导向系统,得0.5分;标志牌位置合理,标识醒目、美 观,得0.5分 | 1 | ||||||
1.4.2 | 导航地图准确标识,方便游客到达 | 1 | ||||||
1.5 | 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最多得2分) | 2 | ||||||
1.5.1 | 有数量足够的自备停放位置 | 2 | ||||||
1.5.2 | 附近有公共停放场地 | 1 | ||||||
1.6 | 建筑布局 | 3 | ||||||
1.6.1 | 建筑装修体现地域特色、人居文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1 | ||||||
1.6.2 | 主客区相对独立,得1分;主人生活区设置合理、方便舒适,得1分 | 2 | ||||||
1.7* | 花园布局合理(场地面积≥主体建筑基底面积,得2分;绿化效果好,得1分)庭 院布局合理(场地面积≥主体建筑基底1/2面积,得1分;绿化效果好,得1分) | 3 | ||||||
小计 | 30 | |||||||
实际得分 | ||||||||
得分率(实际得分/该项总分×100%) | ||||||||
2 | 设施和设备 | 60 | ||||||
2.1 | 客房 | 30 | ||||||
2.1.1 | 有3种及以上不同风格或不同房型 | 2 | ||||||
2.1.2 | 50%及以上客房有阳台或独立庭院 | 1 | ||||||
2.1.3 | 室内整体装修风格协调一致 | 1 | ||||||
2.1.4 | 70%及以上客房净面积(不含卫生间)不小于30m²,得2分;不小于20m²,得1分 | 2 | ||||||
2.1.5 | 床垫(长度不小于1.9m) | 4 | ||||||
2.1.5.1 | 单人床宽度不小于1.35m,双人床宽度不小于2.0m,得2分;单人床宽度不小于1.2m, 双人床宽度不小于1.8m,得1分 | 2 | ||||||
2.1.5.2 | 床垫软硬适中,品质优良,得2分;床垫较为舒适,品质较好,得1分 | 2 | ||||||
2.1.6 | 家具(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茶几、床头柜、行李架等)舒适美观、摆设合 理、品质优良,得2分;舒适美观、摆设合理,得1分 | 2 | ||||||
2.1.7 | 床上棉织品含棉量为100%,床单、被套、枕套材质高档,得3分;床单、被套、 枕套材质较好,得2分;床单、被套、枕套布面光洁,得1分 | 3 | ||||||
2.1.8 | 卫生间针织品 | 3 | ||||||
2.1.8.1 | 面巾柔软舒适,含棉量为100% | 1 | ||||||
2.1.8.2 | 浴巾大小合适,得0.5分;品质优良,得0.5分 | 1 | ||||||
2.1.8.3 | 地巾大小合适,得0.5分;品质优良,得0.5分 | 1 | ||||||
2.1.9 |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得0.5分;可提供不同类型的 枕头,得0.5分 | 1 | ||||||
2.1.10 | 客房照明充足,遮光窗帘使用方便,效果好 | 1 | ||||||
2.1.11 | 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音低于45dB | 1 | ||||||
2.1.12 | 有空调或暖气等温度调节设备,得1分;噪音小,得0.5分;效果好,得0.5分 | 2 | ||||||
2.1.13 | 有加湿器或除湿机等湿度调节设备 | 1 | ||||||
2.1.14 | 有防盗锁、门窥镜等防盗设施,得0.5分;有消防逃生示意图,得0.5分 | 1 | ||||||
2.1.15 | 客房其他设施和用品 | 5 | ||||||
电视机或其他电器设施(每种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配套茶具 | 1 | |||||||
矿泉水或饮用水 | 1 | |||||||
纸巾不少于2处 | 1 | |||||||
2.2 | 客房卫生间 | 11 | ||||||
2.2.1 | 所有客房有卫生间,得2分;80%及以上客房有卫生间,得1分 | 2 | ||||||
2.2.2 | 70%及以上客房卫生间面积不小于6m²,得2分;不小于4m²,得1分 | 2 | ||||||
2.2.3 | 70%及以上客房卫生间有浴缸,得1分;所有卫生间淋浴、恭桶、面盆干湿区分离, 得1分;面盆台面宽敞舒适,得1分;恭桶质量优良、噪音小,得1分;电源插座、 挂钩方便使用,得1分;吹风机品质优良,方便使用,得1分;客用品品质优良, 得1分 | 7 | ||||||
2.2.4 | 卫生间光照不足,扣1分;通风不好有异味,扣1分;无防滑措施,扣1分,淋浴 房门关闭不严密,下水不通畅、有积水,扣1分;无垃圾桶,扣1分;水温不稳, 冷热不均,扣1分;水压不稳、水量不足或水质不好,扣1分 | -7 | ||||||
2.3* | 餐厅和厨房 | 4 | ||||||
2.3.1 | 餐厅布局合理,得0.5分;方便舒适,得0.5分 | 1 | ||||||
2.3.2 | 餐厅装修氛围浓郁 | 1 | ||||||
2.3.3 | 有与餐位数量相匹配的消毒设施 | 1 | ||||||
2.3.4 | 厨房设置合理,有粗加工、切配、烹饪及清洗、消毒场所,不同水池标识清晰 | 1 | ||||||
2.3.5 | 厨房洗碗池和原料池不分,扣1分;排风排烟不通畅,扣1分;灭火毯摆放不合理, 扣1分 | -3 | ||||||
2.4 | 公共休闲设施 | 5 | ||||||
2.4.1* | 花园或庭院内有公共娱乐休闲设施,得0.5分;设施安全有效,得0.5分 | 1 | ||||||
2.4.2 | 有大型康乐设施(泳池、亲子乐园等每种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2.4.3 | 室内公共空间面积(人均面积不小于8m²,得2分;人均面积不小于5m²,得1分) | 2 | ||||||
2.5 | 公共卫生间位置合理,得0.5分;有洗手盆、洗手液或肥皂、防滑措施等,得0.5 | 1 | ||||||
分 | ||||||||
2.6 | 清洗、消毒工作区域位置合理,得0.5分;设施完善、方便使用,得0.5分 | 1 | ||||||
2.7 | 布草存放场所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 1 | ||||||
2.8 | 提供覆盖全区域、快速流畅的无线网络 | 1 | ||||||
2.9 | 提供智能化设施,得0.5分;方便有效,得0.5分 | 1 | ||||||
2.10 | 提供周边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得1分;有相关旅游安全提示与指导,得 1分 | 2 | ||||||
2.11 | 各区域空气质量良好,达到I类建筑工程标准(甲醛≤0.08mg/m³,苯≤0.09mg/m³, TVOC≤0.50mg/m³,氨≤0.20mg/m³) | 1 | ||||||
2.12 | 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得1分;定期检查并有维保记录,得1分 | 2 | ||||||
小计 | ||||||||
实际得分 | ||||||||
得分率(实际得分/该项总分×100%) | ||||||||
3 | 卫生和服务 | 60 | ||||||
3.1 | 卫生要求 | 21 | ||||||
3.1.1* | 院落地面整洁卫生,无杂物堆放,得1分;墙面、栏杆整洁卫生,得0.5分;绿植 叶面无积尘,得0.5分 | 2 | ||||||
3.1.2* | 院落休闲娱乐设施清洁卫生 | 1 | ||||||
3.1.3 | 客房房门、地面、墙面、天花板无破损、无脱落、无蛛网,得1分;家具、灯具、 窗帘、电器、开关、插座、书籍无破损、无松动、无污渍,得1分 | 2 | ||||||
3.1.4 | 客房布草(床单、枕头、被子、毛毯、浴衣等)清洁卫生,无毛发、无污渍 | 1 | ||||||
3.1.5 | 客用品(毛巾、口杯等)无灰尘、无污渍,得0.5分;摆放规范、方便使用,得0.5 分 | 1 | ||||||
3.1.6 | 客房卫生间面盆、恭桶清洁卫生,无灰尘、无污渍,得1分;浴缸、淋浴区清洁卫 生,无毛发、无灰尘、无污渍,得1分 | 2 | ||||||
3.1.7 | 水龙头、淋浴喷头等五金件无污渍、无滴漏 | 1 | ||||||
3.1.8* | 餐饮区域整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 1 | ||||||
3.1.9* | 厨房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得1分;砧板生熟分离,清洁卫生,得1分 | 2 | ||||||
3.1.10* | 餐具的清洗、消毒、存放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无灰尘、无水渍 | 1 | ||||||
3.1.11* | 厨房地面、墙面有污渍,扣1分;操作台面有污渍或面案桌面发黑,扣1分;抹布 油腻、发黑,扣1分;地面有积水,扣1分;操作间等加工场所杂物较多,扣1分 | -5 | ||||||
3.1.12* | 排烟等通风设备、水箱定期清理,得1分;有记录,得1分 | 2 | ||||||
3.1.13 | 布草存放场所清洁干燥,得1分;摆放整齐,得1分 | 2 | ||||||
3.1.14 | 消洗场所清洁卫生,得1分;摆放整齐,得1分 | 2 | ||||||
3.1.15 | 公共卫生间洗手台、小便池、恭桶或厕位保持洁净,得0.5分;通风良好,得0.5 分 | 1 | ||||||
3.2 | 民宿主人服务 | 4 | ||||||
3.2.1 | 民宿主人生活在同一乡村(社区)内 | 1 | ||||||
3.2.2 | 民宿主人参与接待,得1分;主客互动,效果好,得1分 | 2 | ||||||
3.2.3 | 家庭成员参与服务接待 | 1 | ||||||
3.3 | 接待人员(包括民宿主人、家人和员工)服务 | 4 | ||||||
3.3.1 | 能主动、友好地问候宾客,热情好客,得1分;及时满足宾客合理需求,得1分 | 2 | ||||||
3.3.2 | 能用外语提供服务 | 1 | ||||||
3.3.3 | 熟悉周边环境,包括当地旅游景点、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购物点等信息,可为宾 客作介绍 | 1 | ||||||
3.4 | 抵达、离开服务 | 8 | ||||||
3.4.1 | 主动联系宾客,得0.5分;提供交通信息,确认抵达时间和方式,得0.5分 | 1 | ||||||
3.4.2 | 提供接送服务 | 1 | ||||||
3.4.3 | 接待人员在门口热情友好地迎接抵达宾客 | 1 | ||||||
3.4.4 | 宾客抵达时协助搬运行李,得1分;确认行李件数,轻拿轻放,勤快主动,得1分 | 2 | ||||||
3.4.5 | 及时将行李送入房间,得1分;将行李放在行李架或行李柜上,并向宾客致意,得 1分 | 2 | ||||||
3.4.6 | 宾客离开时协助搬运行李,得0.5分;与宾客确认行李件数,并作送别问候,得0.5 分 | 1 | ||||||
3.5 | 客房服务 | 3 | ||||||
3.5.1 | 及时清扫客房,客用品补充齐全 | 1 | ||||||
3.5.2 | 应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套、毛巾、浴巾等 | 1 | ||||||
3.5.3 | 可免费提供加床服务 | 1 | ||||||
3.6 | 餐饮服务 | 7 | ||||||
3.6.1 | 宾客抵达餐厅后,及时接待,得0.5分;宾客用餐结束后,及时收拾餐具,得0.5 分 | 1 | ||||||
3.6.2 | 各种餐具洁净、无裂痕、无破损 | 1 | ||||||
3.6.3 | 食品营养美味、质量高(早餐得0.5分,正餐得0.5分) | 1 | ||||||
3.6.4 | 提供周边餐饮信息和预订服务(每处得0.5分,最多得1分) | 1 | ||||||
3.6.5 | 公共区域为宾客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每种得0.5分,最多得1分) | 1 | ||||||
3.6.6 | 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措施并有效实施(有宣传提示、提供公勺公筷、主动提供打 包服务、提供小份半份菜等,每种得0.5分,最多得2分) | 2 | ||||||
3.7 | 其他服务 | 9 | ||||||
3.7.1 | 布草专业洗涤效果好 | 1 | ||||||
3.7.2 | 提供自助洗衣服务,有烘干机或晾晒场地 | 1 | ||||||
3.7.3 | 可为不同年龄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 | 1 | ||||||
3.7.4 | 有维护良好客户关系的措施和服务 | 1 | ||||||
3.7.5 | 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得0.5分;提供现场刷卡结算、开具发票服务,的0.5 分 | 1 | ||||||
3.7.6 | 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 1 | ||||||
3.7.7 | 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等信息等) | 1 | ||||||
3.7.8 | 有晚间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 1 | ||||||
3.7.9 | 购买公共责任险以及相关保险,方便理赔 | 1 | ||||||
3.8 | 管理制度 | 4 | ||||||
3.8.1 | 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得0.5分;有考核、激励机 制,得0.5分 | 1 | ||||||
3.8.2 |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管理、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 | 1 | ||||||
3.8.3 | 及时清理垃圾,得1分;符合当地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得1分 | 2 | ||||||
小计 | ||||||||
实际得分 | ||||||||
得分率(实际得分/该项总分×100%) | ||||||||
4 | 特色和其他 | 50 | ||||||
4.1 | 文化特色 | 6 | ||||||
4.1.1 | 民宿主人能清楚阐述旅游民宿的文化特色,得0.5分;有文字流畅、易于理解的主 题词,得0.5分 | 1 | ||||||
4.1.2 | 民宿主人服务的方式、语言凸显旅游民宿的文化特色,得1分;富有感染力,得1 分 | 2 | ||||||
4.1.3 | 有依据文化特色提炼形成的文化符号元素,得0.5分;美观时尚,易于识别,得0.5 分 | 1 | ||||||
4.1.4 | 服务方式能良好的展示和表达文化内涵 | 1 | ||||||
4.1.5 | 有不断完善的文化特色培训方案,得0.5分;定期培训有记录,得0.5分 | 1 | ||||||
4.2 | 环境与氛围 | 8 | ||||||
4.2.1 | 拥有特色自然景观(区域代表性景观,得2分;一般性景观,得1分) | 2 | ||||||
4.2.2 | 建筑物历史悠久 | 1 | ||||||
4.2.3 | 建筑改造保留历史印迹,得1分;大门、外墙、标识标牌,体现地方特色,得1分 | 2 | ||||||
4.2.4* | 院落空间结构有地方特色,得0.5分;园林植物有地方特色,得0.5分 | 1 | ||||||
4.2.5 | 灯光照明设计专业,与文化主题契合 | 1 | ||||||
4.2.6 | 有背景音乐,得0.5分;曲目与文化主题契合,音质良好、音量适中,得0.5分 | 1 | ||||||
4.3 | 室内特色空间(最多得3分) | 3 | ||||||
4.3.1 | 休闲区域(茶室、视听区、阅读区等)设施齐全、氛围浓郁(每项得1分,最多得 3分) | 3 | ||||||
4.3.2 | 体验区域(非遗、作坊、书画等)设施齐全、氛围浓郁(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4.3.3 | 其他区域(展示等)设计合理、氛围浓郁(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4.4 | 客房特色 | 5 | ||||||
4.4.1 | 不少于80%景观客房 | 1 | ||||||
4.4.2 | 不少于80%客房墙面、天花板有装饰,灯饰、陈设品等凸显文化特色 | 1 | ||||||
4.4.3 | 所有客房有介绍文化特色的书籍、资料 | 1 | ||||||
4.4.4 | 有氛围浓郁的文化主题客房 | 1 | ||||||
4.4.5 | 有体现客房文化特色的创意服务 | 1 | ||||||
4.5 | 餐饮特色(最多得5分) | 5 | ||||||
4.5.1 | 提供地方特色菜肴,风味独特 | 1 | ||||||
4.5.2 | 餐具成套配置,得0.5分;与菜品搭配协调,得0.5分 | 1 | ||||||
4.5.3 | 提供特色家宴,得1分;体现餐饮文化,得1分 | 2 | ||||||
4.5.4 | 有自助厨房,得0.5分;提供地方食材,得0.5分 | 1 | ||||||
4.5.5 | 500米范围内有特色早餐点(每处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4.5.6 | 1000米范围内有特色餐饮点(每处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4.6 | 特色体验与活动(最多得6分) | 6 | ||||||
4.6.1 | 设计并定期组织体验活动(每种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4.6.2 | 周边有定期展示地方文化的戏剧、歌舞表演等项目(每种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4.6.3 | 周边有适合游客参与的非遗、民俗、农耕等体验活动(每种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4.6.4 | 周边有较为集中的特色购物区域 | 1 | ||||||
4.7 | 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 1 | ||||||
4.8 | 环境保护 | 5 | ||||||
4.8.1 | 建筑装修就地取材,得1分;再次利用,得1分 | 2 | ||||||
4.8.2 | 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 1 | ||||||
4.8.3 | 有引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实施措施(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
4.9 | 社会责任 | 8 | ||||||
4.9.1 | 每年参与3次及以上地方公益事业活动 | 1 | ||||||
4.9.2 | 50%及以上员工来自所在乡村(社区) | 1 | ||||||
4.9.3 | 利用本地资源,开发伴手礼、文创产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 1 | ||||||
4.9.4 | 带动地方农特产品销售,成效明显 | 1 | ||||||
4.9.5 | 经营良好,依法纳税 | 1 | ||||||
4.9.6 | 通过民宿运营传播地方优秀文化 | 1 | ||||||
4.9.7 | 受到相关部门表彰或媒体宣传(省部级及以上,得2分;地市级,得1分) | 2 | ||||||
4.10 | 所在地方有民宿扶持政策,得0.5分;有效落实,得0.5分 | 1 | ||||||
4.11 | 加入当地民宿行业协会,得0.5分;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得0.5分 | 1 | ||||||
4.12 | 民宿在筹建或运营过程中征询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 1 | ||||||
小计 | 50 | |||||||
实际得分 | ||||||||
得分率(实际得分/该项总分×100%) | ||||||||
总分 | ||||||||
实际总得分 | ||||||||
总得分率 | ||||||||
说明:1.除特别注明条款外,评分表以整数记分;2.标准民宿总得分率不低于30%,精品民宿总得分率不低于40%,优品民宿每项得分率不低于60%,臻品民宿每项得分率不低于80%;3.参与评定的标准、精品、优品民宿如不提供餐饮服务,评定机构应从游客需求角度,根据地方客观情况进行判断,如确实不需要或不可能提供,评分表中有关院落、餐厅、厨房、 餐饮服务等“*”部分内容可不作要求,统计该项得分率时在可分母中去掉该项分值。
政策解读:关于《元阳县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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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252802528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