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置沿革
明清时期,境内先后置纳楼茶甸长官司、纳更土巡检、稿吾土把总,猛弄、宗瓦、五亩、五邦、水塘、马龙六掌寨,统属临安府。
纳楼长官司:封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 年),辖“三江八里”。“三江”即今红河、藤条江、黑江,“八里”即永顺里、乐善里(今马街区)、崇道里(今建水坡头区)、安正里(今排沙村至俄贾村一带)、复盛里、钦崇里(今建水官厅、狗街一带)、太和里(今牛角寨、沙拉托区)、敦厚里(今新街区一 带)。光绪九年(1883年)纳楼分为四土舍。一舍辖水顺、 乐善里,二舍辖崇道、安正里, 三舍辖复盛、敦厚里,四舍辖太和、钦崇里。
纳更土巡检:封于明洪武年间,辖今嘎娘、上新城、小新街、逢春岭、大坪。
稿吾土把总:封于清雍正年间,由纳更土巡检划出14个兵庄属地组成。辖地为今逢春岭、大坪及小新街一部分。
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 境内土司地区实行“裁土归流”,纳更、稿吾划归蒙自,改称河泥里、纳填里、逢春里。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办里乡团,上述地区统称江外乡。
明代,沐国公(沐英)在云南边疆设15个沐氏勋庄,吴三桂人云南后改称吴氏藩庄,为吴占有。吴三桂叛清后藩庄改为掌寨,史称“十五猛”。
宗瓦掌寨:明万历四十二年封(1614年)。嘉庆十二年(1807 年),宗瓦掌寨分裂为宗瓦(今多依树、爱春)、瓦遮(今大瓦遮)、宗哈(今中巧) 三掌寨。
水塘掌寨:明崇祯十二年封(1639 年),辖今五邦乡水塘村。
五亩掌寨:清顺治十五年封(0658年),辖今南沙、五亩、槟榔园、南沙新寨等四村。
五邦掌寨:清顺治十五年封(1658年), 辖今五邦、五邦新寨、沙仁沟等村。
猛弄掌案:清雍正十三年封(1735年), 辖今攀枝花、黄茅岭、俄扎、黄草岭及沙拉托、牛角寨部分地区。
马龙掌寨:清乾隆二十年封(1755年), 后分裂为六呼、马龙两掌寨。
民国2年(1913年), 稿吾、纳更两地划归个旧县外西区,1919 年划归蒙自县第九区、第十区。民国30年(1941年)改为稿吾、纳更镇。仍属蒙自县管辖。
民国2年(1913年), 今嘎娘区划归个旧县外西区,1933年改为个旧县第五区,1939年改为和邻乡。
民国2年(1913年), 敦厚里改属建水县南区,民国11年(1922 年),改属建水县第九区。同年,太和里改属建水县第九区。民国27年(1938 年),太和里、敦厚里改称太和乡、敦厚镇。民国2年(1913 年),永顺里、乐善里同属建水县南区。民国27年(1938年) 改为建水县永乐乡。同年,崇道里、安正里为建水县崇安乡。
民国27年(1938 年),今胜村、倮铺、五邦、水塘等地为建水县瑞云乡。宗瓦、瓦遮、宗哈、六呼、马龙五亩掌寨为建水县六合乡。1948年,五亩、五邦各为独立保,直属建水县。民国27年(1938年),猛弄掌寨改为建水县猛弄乡。
1950年1月,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由建水、个旧、蒙自三县析置成立了新民县;全县设敦厚、永乐、团结、猛弄、筱石、纳更、稿吾、和邻等8个乡,并代管三猛办事处。同年3月,敦厚乡改为树稷区,筱石乡改为筱石区,团结乡改为团结区,和邻乡改为吉如区,纳更乡改为纳更区,稿吾乡改为稿吾区。保留永乐乡和猛弄乡。
1950年9月至1952年,全县在区(乡)之下设72个联防,原猛弄乡的外3里,永乐乡的5个保相当于联防级机构,代行基层政权。
1951年5月经政务院批准,新民县更名为元阳县。从此这片历史上被称为“江外十八土司区”的土地便有了一个崭新的名字--元阳。全县设5乡3镇,即图结乡、和邻乡、太和乡、猛弄乡、永乐乡和敦厚镇、纳更镇、稿吾镇。
1952年,设4区2乡,即称一、二、三、四区和猛弄乡、永乐乡。 同年,建立一区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1953 年建立一区芭蕉岭彝族自治乡。1954年,建立一区万漠傣族自治乡。
1955年4月,三猛地区划归绿春办事处。
1956年土改后设七个区,区名以驻地命名,一区称新街区,二区称牛角寨区,三区称新城区,四区称逢春岭区,五区称攀枝花区,六区称黄草岭区,七区称马街区。下设75个乡,均以驻地命名。
1958年11月,在“公社化”运动中,以区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乡为管理区。1959年4月,区为联社,乡为公社。
1960年3月23日,小土龙乡冷敦村划归个旧市。
1962年调整体制, 恢复区乡。同年3月20日逢春岭区枯岔河乡划归金平县。
1964年,金平县普龙寨、 土地寨两乡划归元阳县。
1970年,全县7个区划为13个人民公社,分别称为朝阳、红旗、东风、曙光、红峰、胜利、新城、前进、跃进、卫东、小新街、逄春岭、大坪人民公社,下设101个大队。1971年, 新划28个大队,全县共设129个大队。
1972年3月12日,公社名称改以驻地命名。
1974年6月,由新街公社划出南沙公社,由攀枝花公社划出黄茅岭公社。全县辖新街、马街、南沙、沙拉托、牛角寨、胜村、嘎娘、新城、小新街、逢春岭、大坪、攀枝花、黄茅岭、黄草岭、俄扎15个人民公社,下设129个大队。
1981年,由新街公社划出城关大队设城关镇。全县共设1个镇,15个公社,128个大队及两个居民委员会。1982 年底,增设黄草坪大队。全县共设129个大队,两个居民委员会。
1984年4月,设区建乡,全县共设15 个区129 个乡(其中牛角寨大队改为区属镇)。1985年7月11日, 新设龙塘乡。全县区以下共130个乡,1个区属镇,两个居民委员会。
二、元阳县政治中心转移
1988年9月至1989年初,元阳县城新街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1990年, 根据国家计委“控制老城、重点治理,开辟新区、逐步转移”的滑坡抢险综合治理方针,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元阳县开展了大规模的老县城滑坡治理和新县城的选点、报批、规划和建设工作,并逐步实现了政治中心向新县城南沙转移。
1988年9月7日,元阳县城新街交通监理站因山体滑坡,挡墙崩塌,造成3人死亡。同日,元阳县东方红旅社部分设施倒塌。9月24日,元阳县黄金公司办事处、元阳县汽车队客运站又发生急剧下滑,通往绿春的公路出现大面积裂缝,直接危及县城中心区。
1989年1月24日,元阳县电影公司修理室、元阳县文化馆相继倒塌。1月28日,元阳县礼堂后山发生大面积滑坡,元阳县城建局办公楼、老干部活动室一带地面隆起。至1989年2月11日,元阳县礼堂后山滑距移动达18.5米,日均下滑1.23米,最大日滑4.68米,元阳县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文工队、体委等单位的16幢房屋倒塌,元阳至绿春公路城区段路面损毁300余米。城区供水、供电、通讯中断,商店停业,工厂停工。县城规划区内23条冲沟滑动强烈,崩塌严重,地裂等险情不断出现,城区28个单位,203户412 人紧急疏散。此次滑坡共造成18幢房屋(5820平方米)倒塌,46道挡墙( 6854立方米)损毁,92幢房屋(20772平方米)受损成为危房,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991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元阳县新城区总体规划》。
1992年4月10日,报经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元阳县老县城滑坡治理和新县城规划选点的要求,省建委邀请省、州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考察组,对元阳县城规划选点进行了论证。省建委作出了《元阳县城规划选点的论证意见》,认为技术依据可靠,“控制老城、重点治理、开辟新区、逐步转移”的十六字方针符合元阳的实际。随后开展了规划区域的环境地质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 元阳县城新区的地点应选择在红河流域中部红河、排沙河、麻粟寨河三河交界的河滩地段上(即南沙),区内山体和自然边坡一般较稳定,岩石一般坚固,岩石完整性好,区内难于发生大地震,可按7度设防,区内阶梯面地形平缓开阔,地质灾害多布于南部较远区域,没有较大崩塌,且滑坡泥石流没有直接威胁新县城建设征用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元阳县城新区建设及转移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报告的批复》,同意元阳县新城区定于元阳县南沙傣族乡南沙,明确了元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式转移南沙。
1991年9月14日,成立元阳县城新区建设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陈松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内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财务统计科、规划设计管理科、后勤物资科、群众工作组、质检组、气象组等办事机构,一揽子 负责新区建设的有关事项。
1992年10月5日,元阳县在南沙隆重举行新县城开工莫基典礼,拉开了新区建设的序幕。
1993年1月,平整场地工程开工。1993年6月,元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级四大机关办公楼、综合服务楼、1号至10号职工住宅楼相继开工,1994年12月竣工。
1994年3月,金融部门办公楼开工,同年12月竣工。
1995年3月23日,县委作出《关于元阳县政治中心率先转移到县城新区有关问题的决定》。4月9日, 元阳县政府办及城建、计委、人事、劳动等部门搬迁到城区南沙办公。4月29日,元阳县委机关相继搬迁南沙。
1996年1月30日,元阳县人大、县政协搬迁南沙,同年2月2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在机关办公楼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和挂牌仪式。至此,基本实现了元阳县政治中心向南沙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