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8月4日,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元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正学、孙玉书、李永福、周红星出席会议,县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会议议题分别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元阳哈尼梯田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备案报告》;审定《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视察意见》;审定《关于元阳县2022年1至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关于元阳县2022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关于元阳县刑事案件打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元阳县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七)审定《关于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研究其他事项。 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驻村队员除外)参加会议。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白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