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补金助学项目
实施范围:红河州户籍2023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不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重点保障七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和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特殊困难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标准:本科一次性资助3000元/生;专科一次性资助2000元/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事宜。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实施范围: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附件2)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实施标准:录取省内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录取省外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学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事宜 。
三、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项目
奖励对象:对2020年及以前入学且已被列入“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受助对象的在校就读学生,2023 年考入一本院校(详见附件 1)的云南籍 “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 “直过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 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九个民族)中的“三类”农村低收入 家庭学生。同时,对 2021 年入学,因 2022 年动态调整后新纳 入“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可进行补报。需每年复审一次确定当年的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政策。
实施标准:5000元/生.年。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事宜。
四、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
奖励对象:普通高中毕业当年考入国家一本院校(详见附件 1) 的红河州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全州每年评定200名。
实施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学籍所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事宜 。
五、中信助学金
资助对象:1.当年参加高考取得专科和本科的优秀贫困学生。2.学籍在元阳县的学生。
资助标准:本科一次性资助2500元/生;专科一次性资助2000元/生。(以当年的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注:
1.以上资助项目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银行卡复印件(农村信用社的卡)。
2.以上资助项目都是一次性资助,不得重复申请。
咨询电话:0873-3032158

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