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乡亲好,今天让我们一起来收听《民法典》第五期:商家声明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有效吗……”在元阳县攀枝花乡一碗水村委会垭口村这个哈尼族传统村落里,每天中午12:00和18:00两个时段,村中的小喇叭都会准时播放用汉语和哈尼语录制的《民法典》相关内容,农户们不管是在村里还是田间地头都能清晰听到法治宣讲。
垭口村村民李大爷今年70多岁,每天吃过午饭后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坐在家门口收听广播,学习《民法典》知识。他告诉记者,村里大部分人都不会说汉语,自从有了双语广播,大家都能听懂广播里的内容了。“用哈尼语翻译,我们就都听得懂了,我们要认真听好,认真学好。”李大爷边说边搬了张小凳子在门口坐下。
李瑛是元阳县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据她介绍,自2021年新出台的《民法典》实施以来,除了录制汉语+少数民族语的双语广播宣传外,他们还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少数民族村寨宣讲新《民法典》。 在垭口村《民法典》宣讲现场,李瑛邀请了村委会副主任普学昌当任这场宣讲的哈尼语翻译。此外,他们还利用剩余时间到村里进行入户宣讲,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普学昌笑呵呵地说:“今天我们宣讲的《民法典》内容对我们实际生活有所帮助,我用哈尼话翻译给村民们听,为我们村民增加了不少相关法律知识。”
李瑛表示,自2021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元阳县司法局录制了哈尼族语、彝语、傣语、苗语等多种民族语言的《民法典》宣传材料,采用走村入户、文艺表演、村村通广播的方式宣讲《民法典》,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当身边发生纠纷时,如何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利用应急广播“村村响”双语宣传《民法典》的内容,是元阳县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的举措之一。针对本县少数民族多、农村学习能力弱、党员分布分散等特点,元阳县司法局协同元阳县融媒体中心录制了《主播讲< 民法典>》的“双语”音频,于每天12:00、18:00两个时段,通过应急广播“村村响”广播向全县14个乡镇、124个村(社区)群众宣讲,让《民法典》宣传与群众零距离、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