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补助元阳县福利彩票公益资金531.6万元(中央投入资金8万元,省级投入资金30.4万元,州级投入资金493.2万元),共计投入资金531.6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
元阳县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度元阳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8万元使用情况
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补助金)资金8万元。用于资助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二、省级资金30.4万元使用情况
(一)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18.4万元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0.4万元,用于资助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且在2023年高考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读学生。
2.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设备补助资金18万元,用于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设备。
(二)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12万元
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火化补助发放。
2.南沙镇元槟社区现代化试点补助资金6万元,用于南沙镇元槟社区现代化服务体系建设。
3.“牵手计划”及省级社区志愿服务站试点资金5万元,用于实施好“十四五”时期“牵手计划”,打造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三、州级资金493.2万元使用情况
(一)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0.2万元
用于资助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且在2023年高考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读学生。
(二)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203万元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70万元,用于建设乡镇老年活动室,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本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和留守儿童巡访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和留守儿童工作。
3.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6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内60岁以上老年人助医、助餐、助洁等“十助”服务。
4.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
(三)社会事务领域项目资金290万元
1.公墓建设补助资金280万元,用于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元阳县殡葬服务能力。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火化补助发放。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9万元,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元阳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定向使用、严格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使用范围,项目及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社会福利机构倾斜。所有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上报计划和下达程序,全数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设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做好各类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预算(结算),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元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