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关于转移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7-04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转移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纳点位置

因原铁合金厂闲置厂区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库存已满,现选址南沙镇石头寨村“24道拐”区域为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由原铁合金厂闲置厂区转移至南沙镇石头寨村“24道拐”区域。新设置的收纳点距离县城南沙约4公里,现场设有明显的指示牌和标识,方便识别。

二、收纳范围

本收纳点暂接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严禁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其他非建筑垃圾混入其中。

三、开放时间

收纳点倾倒开放时间:8:00—11:30;14:00—18:00。

四、管理要求

临时收纳点转移后,原收纳点(元阳县原铁合金厂闲置厂区)不再收纳建筑垃圾。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送至临时收纳点。

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场地整洁、安全、有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如有特殊需求或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873-3067534进行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间如有调整或变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居民和单位予以遵守。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知。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