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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民小组孙朝亮注销宅基地的公示

来源: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民小组孙朝亮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现就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7日。

二、公示内容:

土地使用权人:孙朝亮,坐落:新街镇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民小组,证号:新集建(1995)字第2840100988号,宅基地面积:23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873—5642270。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规定给予办理。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