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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水务局关于注销红河州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等企业和个人的取水许可决定公示

来源:元阳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2-22 00: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红河州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的取水许可证2套,法人,吴远杰,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0〕第2号,许可水量0.2万m3/年;取水(滇元县)字第3号,许可水量0.2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元阳万达大酒店的取水许可证,法人,王忠华,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0〕第4号,许可水量0.04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元阳天翔大酒店的取水许可证,法人,吴远杰,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第5号,许可水量0.06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南沙槟榔风情园第四栋(上上纯KTV)的取水许可证,法人,王绍华,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0〕第6号,许可水量0.04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元阳茂源大酒店的取水许可证,法人,王健,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0〕第7号,许可水量0.02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于2020年5月21日审批核发的元阳华天大酒店的取水许可证,法人,王莉华,取水证编号:取水(滇元县)字〔2020〕第8号,许可水量0.04万m3/年,因不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予以注销。

元阳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