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济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院存在以分解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虚构医药服务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65235.77元(其中,职工:8778.29元,居民:156457.48元),并处罚款177835.77元,并责令其对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