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该院存在以超标准收费、虚构医药服务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0,955.00,并处罚款18,747.50元,并责令其对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