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精神,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现将元阳县冬瓜林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予以公示。
元阳县冬瓜林烈士陵园,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以冬瓜林烈士陵园大门为基点,向东延伸抵纪念亭,向东北延伸抵公厕、公厕向西以硬化路面延伸抵纪念亭。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