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形成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实现河道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元阳县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元阳县南沙镇长青路4号,水旱灾害防御科(邮政编码662400),信封请注明“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意见反馈”字样。联系人:牛科长,电话:0873-564460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5644608@126.com。
附件:
1.《元阳县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元阳县水务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