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3〕34号)文件精神,经元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10月31日评审,同意张国庆等301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 系 人:吕思宇(县人社局);卢世亮(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0873-5645180(县人社局);0873-3032219(县教体局)
附件:元阳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元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