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元阳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5月15日评审,同意李佳炫、杨淇2名同志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中共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0873-5642312)或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5645180)反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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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