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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3-22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元阳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次公告,以便了解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元阳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元阳县南沙镇俄贾村,桃园村东侧约800

(5)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总投资22929.85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是: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配套建设1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附件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永中路海乐世界2座1111-111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1-65342857

电子邮箱:364071230@qq.com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元阳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赛刀村委会俄贾村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876-8885696

电子邮箱:yyhcconchventure@163.com

八、监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常青路1号

联系人:王炳秀

联系电话:0873-3067535

电子邮箱:819205019@qq.com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