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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09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给予批复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2023年3月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集中评议,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共批复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310万元,106个项目。其中:

1.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9个1644万元。其中:新街镇1个项目86万元、逢春岭乡1个项目350万元、黄茅岭乡1个项目100万元、黄草岭乡1个项目60万元、县农科局3个项目890万元、县工信局1个项目158万元。

2.县人社局就业项目1个500万元。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1153万元。其中:新街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20万元、黄草岭乡依东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40万元、县农科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加工厂利用配套设施产业路建设项目1个200万元、县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个483万元、县交运局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1个410万元。

4.其他项目90个1013万元。其中:南沙镇3个村庄规划编制30万元、新街镇4个村庄规划编制40万元、嘎娘乡5个村庄规划编制50万元、上新城乡8个村庄规划编制80万元、小新街乡8个村庄规划编制80万元、逢春岭乡12个村庄规划编制120万元、大坪乡8个村庄规划编制80万元、攀枝花乡1个村庄规划编制10万元、黄茅岭乡4个村庄规划编制40万元、黄草岭乡11个村庄规划编制110万元、俄扎乡7个村庄规划编制70万元、牛角寨镇3个村庄规划编制30万元、沙拉托乡6个村庄规划编制60万元、马街乡9个村庄规划编制90万元。财政局项目管理费1个123万元

二、要求事项

(一)严格按方案和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地点、扶持对象、项目建设等内容。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环境敏感区等相关制度和名录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项目资金和项目信息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认真收集项目实施资料。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资料和图片采集工作,所有项目必须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实项目公示公告、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组织验收和台账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指定专人按时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使用好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进度收集、绩效评价、组织验收、后期资产管护等工作。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配合行业主管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编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压实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的责任。

此复。

附件:元阳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

设项目批复表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3月8日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