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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元阳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13 00:00:00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河湖〔2021〕25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水河管〔202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元阳县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采砂、采石行为。

二、整治目的

保护合法,打击非法,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及时制止非法采砂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经营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

三、整治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12日。

四、整治要求及措施

(一)截至2022年河道采砂经营费尚未缴清的采砂业主坚决予以取缔,并自行撤除采砂机械设施设备,恢复河道原状。

(二)对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采砂业主采(运)砂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三)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堆放砂石料,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砂场,坚决予以取缔,自行撤除采砂机械设施设备,恢复河道原状。

(四)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未按照许可的范围、数量、期限、作业方式采砂,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等影响河道行洪的采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本通告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进行强行清除搬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于综合整治期间阻碍整治工作开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