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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来源:云上梯田和美元阳 发布日期:2022-03-18 00:00:00 浏览次数: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顺利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

(一)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及申领对象

元阳县户籍和常住地在元阳县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注: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 病故军人的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

(二)建档立卡内容

建档立卡登记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务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共计九大类信息内容。

(三)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退役军人:1.身份证;2.户口簿;3.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 *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义,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6.立功受奖材料;7.优待抚恤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8.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1.身份证;2.户口簿;3.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 *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 大小为20K~50K);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5.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注:户籍不在云南省但在云南省常住,申请云南省发放优待证的对象还需提供在云南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或持有云南省内本人房产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登记方式

请符合建档立卡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登记。

二、优待证申领

申领方式: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通过现场申请方式进行优待证申请。现场申请需到当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三、优待证制发

(一)流程

1、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受理完成后,提交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

2、合作银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制作优待证;

3、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现场登记请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有序采集。

2.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所需相关证件(原件)。

3.本次登记信息内容涉及较多,填写时间较长,请耐心如实填写。

4.优待证并不能现场颁发,需要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数据发送制证银行审核、制证,最后才能送达申请人。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