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红司通 〔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元阳县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1.元阳县人民法院
2.元阳县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1.元阳县新街镇副镇长李跃明
2.元阳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后非非
3.元阳县司法局小新街司法所所长陶建伟
4.元阳县司法局小新街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曹学万
5.元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车亚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0873—5642439。
元阳县司法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