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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元阳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来源:元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2-28 00:00:00 浏览次数: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元阳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元人发〔2019〕51号)文收悉,现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今后应进一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强化管理机制建设,增强领导管理意识。资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涉及的点多面广,是一项新时代的履职管理体系。督促单位领导重视资产管理,设置稳定的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各资产占有单位今后必须转变轻管理重购置资产理念,增强固定资产的购、销、存管理意识,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会计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工作。

二、完善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按干管权限将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配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监管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以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元政办发〔2016〕93号)、《关于印发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发〔2011〕155号)2个文件规定,建立资产购销存管理保证单位配置使用的存量资产安全完整。强化资产购销环节增减变动日常化,明晰财务管理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工作机制。

三、摸清底数,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按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资产拥有单位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共享现有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建立财务管理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沟通配合,摸清资产底数,对拥有的实物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清查盘点;年末年度决算前,必须作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平时应对系统内的下属单位资产购、销、存环节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每年有针对性地对所辖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3-4户,研究解决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财政部门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重点抽查2-3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单位的存量资产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落实责任,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一)落实责任,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我县现有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元阳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元阳县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元阳县自来水厂、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元阳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户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要资金来源:“ 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 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企业营运效益欠佳,所以没有编制过预算。2019年以前财政预算中列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50万元仅指政府与世博公司控股收取的资源占用费,现在政府参股已撤出,以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制定《元阳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整合资金,交通市政行业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投资建设、运营,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水全天覆盖;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养护、绿化工程施工、公路沿线经济带相关设施的开发和经营管理。粮食旅游行业增强电商互联网营商环境,利用元阳县哈尼梯田有机红米专业合作社,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 +农户”的营运模式,走原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化之路,为梯田耕作区人民培植稳定、高效、可持续的产业,帮助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能培训,转变企业向运营创效益观念。

(二)管好用活自然资源资产

自然资源局对县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摸排,掌握存量资产底数,管理好自然资源资产。

土地资源方面。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为全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一是编制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全县1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工作并经州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对已经完成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保护,目前我县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3.2916万亩,落实了州级下达元阳县的63.2250万亩的保护目标任务,全县14个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土资源部复核备案并实行严格保护。三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元阳县2018年第一、二批次,占用耕地4.6345公顷,其中水田0.5455公顷,水浇地0.9688公顷,旱地3.1202公顷,均已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已落实补充耕地 。四是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2018年全县共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27.9469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9.53公顷,土地出让价款931万元,有力保障了全省“四个一百”“五网”、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用地。五是深入开展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47公顷,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六是严格查处违法用地。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摸底普查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6〕8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对城区及重点路域周边进行摸底普查。于2016年10月份开始开展工作,截止2017年9月30日,我县县域范围违法占地面积为22.89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存量为16.4776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7276万平方米,村镇3.75万平方米。县域重点路域建筑面积5.6496万平方米。

矿产资源方面。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严把采矿权设置关,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设置;拟设矿点在合规的前提下,组织发改、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进行联勘联审、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公示制度公示,确保矿业权设置规范公开。2019年开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森林资源方面。完善规划,明确东、西观音山国有林区的管理范围和制定国有林管护措施。避免与周边社区发生各类界线的争议,在保护区周边建立永久性保护区界桩65个,在人为活动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3块宣传碑。2019年上半年,共修建东、西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界桩300个,界碑6个。

全县共聘请国有林管护人员共98人,其中:自然保护区护林员74人,新街国有林场护林员24人。各乡镇建立16个管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把日常管护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打击国有林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水资源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全县落实县乡、村3级河(湖)长,实现全县河湖库渠全覆盖,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累计发放取水许可证50套,许可水量16567.971万立方米。加强用水效率控制,全县2018年新增高效节水农田灌溉面积3100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12.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实现年度控制目标。狠抓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全县共排查入河排污口3个,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实现年度控制标准。

河道采砂管理方面:

1.坚持规划要有,强化规范采砂。在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坚决取缔非法采砂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统一开采经营等方式,经县政府批准,河道砂石资源授权县国资公司统一开采经营管理,并于2019年8月委托拍卖公司,先后将红河干流元阳段可采区划定7个标段,将县级8条河流可采区划定6个标段,公开拍卖3年采砂经营权。

2.坚持责任要实,强化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措施,严格禁止汛期采砂,避免影响河道行洪。对违反采砂管理规定、影响河道安全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有效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3.坚持成效要显,强化巡查打击。制定《元阳县水务局河道巡查方案》(元水务发﹝2019﹞52号),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查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把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作为水行政执法巡查的重中之重,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 4.坚持氛围要浓,强化宣传动员。积极开展以水事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水事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