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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元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更好地保护、集成和发扬我县“历史建筑”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确定标准,经严格排查和筛选,元阳县人民政府决定,确定10处建筑列入元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并予以公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有关规划进行保护和管理,保证历史文脉的延续。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第一批县级历史建筑名单

阿者科村马岩干民居

编号

名称

位置

备注

1

阿者科村马小三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2

阿者科村马小王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3

阿者科村普小春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4

阿者科村马天生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5

阿者科村普烟卜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6

阿者科村马正亮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7

阿者科村普进生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8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9

阿者科村普计华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

10

阿者科村马绍以民居

新街镇爱春村阿者科

梯田核心区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