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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候选人的公示

来源: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07-26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奖励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和《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和15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经评审,元阳县拟推荐4人。现将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李发光,男,傣族,1966年10月出生,云南元阳人,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乡村学校从教36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四年合格、一年优秀。工作简历:1985年8月至1987年10月在元阳县马街乡木梳贾小学任教;1987年11月至今在元阳县马街乡中心小学任教。获奖情况: 2004年被评为乡级优秀党员;2009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3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4年被评为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5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20年被评为州级优秀教师。

陈翠女,汉族,1968年12月生,云南省元阳县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乡村学校从教29年,近五年年度考核三年合格、两年优秀。工作简历:1992年8月至2015年7月在元阳县嘎娘乡中心小学任教;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在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任教;2017年9月至今在元阳县嘎娘乡中心小学任教。获奖情况:1999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02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03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05年7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07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09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嘎娘乡优秀教师;2010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11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首届学科带头人;2012年9月被评为红河州优秀教师;2013年9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14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教师;2016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南沙镇优秀教师;2017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骨干教师;2018年6月荣获元阳县嘎娘乡中心小学“优秀教师”指导奖;2018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20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01年7月撰写的论文《自然课教学探究》荣获县级二等奖;2002年4月撰写的论文《怎样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数”》荣获州级三等奖;2002年6月撰写的论文《怎样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数”》荣获省级三等奖;2006年10月撰写的论文《班主任如何与学生谈话才能产生最佳效果》荣获州级二等级;2008年6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小学思想品德教学模式实践》荣获“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论坛”全国教师论文评比大赛一等奖;2009年12月撰写的论文《作文教学中的兴趣培养》荣获省级三等奖;2010年6月撰写的论文《如何培养作文教学中的兴趣》荣获省级三等奖;2010年12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如何搞好小学班级管理》荣获省级三等奖。;2011年6月撰写的《浅谈如何转化学困生》荣获省级二等奖;2012年8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农村小学班主任工作》荣获省级三等奖;2013年1月撰写的论文《如何把素质教育与数学教学结合起来》荣获省级三等奖;2014年1月撰写的论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小学教师》荣获省级一等奖;2017年2月撰写的论文《小学生如何写好作文》荣获省级三等奖;2017年8月撰写的论文《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尝试》荣获省级三等奖;2018年8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农村小学语文教育的现状及对策》荣获省级二等奖;2020年3月撰写的论文《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荣获省级三等奖。

尚秀梅女,汉族,1971年4月生,云南省元阳县人,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乡村学校从教31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四年合格、一年优秀。工作简历:1990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元阳县逢春岭乡中心小学任教;2010年9月至今在元阳县上新城中心小学任教。获奖情况:2004年荣获县级“小学青年数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2004年被元阳县逢春岭乡党委评选为乡级“巾帼建功标兵”;2005年评选为乡级“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论文《联系生活实际,提高课堂效率》荣获省级一等奖; 2009年荣获乡级庆“六一”活动“优秀指导员”;2009年撰写的论文《如何让数学课堂充满活力》荣获省级三等奖;2010年荣获乡级数学教学公开赛一等奖;2011年撰写的论文《浅谈学生角色的转变》作品荣获省级二等奖;2011年评选为乡级优秀教师;2012年撰写的论文《小学数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案例反思》荣获省级二等奖;2012年评选为“县级优秀教师”;2012年成绩显著荣获中信奖;2013年评选为乡级优秀教师;2014年评选为县级“小学数学骨干教师”;2017年评选为乡级优秀教师;2018年评选为乡级“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评选为乡级“优秀教师”;2018年评选为县级“数学学科带头人”;2021年7月,被上新城小学党支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耿志福,男,汉族, 1974年3月生,云南省元阳县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乡村学校从教28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四年合格、一年优秀。工作简历:1993年7月至2014年9月在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心小学任教;2014年9月至今在元阳县上新城乡中学任教。获奖情况:1997年5月在元阳县教育局举办的小学自然课教学竞赛中荣获二等奖;2007年3月在元阳县教育局举办的小学数学实验教材“常态课”课堂教学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03年4月撰写的论文《浅析教师如何为“后进生”提供转化空间》荣获州级一等奖;2011年6月撰写的论文《语文活动课教学初探》荣获省级二等奖;2017年2月撰写的论文《本地资源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荣获省级三等奖;2017年8月撰写的论文《浅析关汉卿杂剧的艺术成就》荣获省级二等奖,红河州教科所已审批的课题《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性研究》的研究,已开题;2017年2月撰写的论文《本地资源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在参加云南经济日报社教育导刊2017年度第795期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1994、2003、2006、2007、2008、2009、2015、2017被评为上新城乡优秀教师;2006年7月被评为中共上新城乡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9月被评为上新城乡优秀班主任;2012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14年9月被评为元阳县优秀班主任;2018年9月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2018-2019年度被聘为元阳县教育局教研室(初中历史)兼职教研员;2020年6月被元阳县教育体育局推荐为州级骨干教师参加全州评选。

以上四位同志公示期为5天(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873—3032219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