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之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向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了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和《元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元政办发〔2017〕97号)等法规规定,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受理了红河之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公司的申请,并进行了严格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经元阳县交通运输局会议研究,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经营范围:元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经营区域: 元阳县行政区域
经营期限: 8年
投入车辆时限:取得行政许可决定后180日内投入
车辆运营期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8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反映红河之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等六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公司有关问题,并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
受理单位: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受理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通运输局二楼综合科
监督电话:0873—5642302。
邮政编码:662400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