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单位: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开组复〔2021〕2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12854万元
建设规模:产业发展、农产品集散点、村内道路硬化、村内危险路段档墙、垃圾处理、扶贫车间、民族团结示范村、排水沟、卫生公厕、地质灾害避让点基础设施、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绿色食品加工、雨露计划、美丽乡村、林场管护配套设施等共269个(项)。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村局、县交运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新街国有林场。
主管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办。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关于对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开组复〔2021〕2号)
2、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