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下列申请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5642943,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申请人: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岳绍
水域位置: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委会团结村
养殖水面:14.400公顷/216亩
使用期限:2029年 2月 28日止。
东至
| 坝埂:E102°48′34.33″ N23°15′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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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 团结村老路: E102°48′18.33″ N23°15′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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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呼山村公路:E102°41′59.17″ N23°8′48.59″
| 北至
| 坝塘管理房下公路:E102°42′35.46″N2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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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